昌土20247号挂牌出让公告
昌土20247号挂牌出让公告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4)7号 | 宗地总面积: | *.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黎工业园区七里海大街北侧、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9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482.*元 | 加价幅度: | 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1日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26.*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2.昌土(2024)7号宗地执行“标准地”管控指标出让,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元/每亩;产出标准:亩均税收≥*元/年;规划指标: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绿地率控制在5%-15%之间;能耗标准:单位GDP≤2.0251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1.此地必须符合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项目开工前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目录未作规定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9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9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4)7号地块:2024年09月0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9-9 17:00。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联 系 人:吕莉 联系电话:0335-*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4)7号 | 宗地总面积: | *.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黎工业园区七里海大街北侧、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9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482.*元 | 加价幅度: | 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1日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26.*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2.昌土(2024)7号宗地执行“标准地”管控指标出让,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元/每亩;产出标准:亩均税收≥*元/年;规划指标: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绿地率控制在5%-15%之间;能耗标准:单位GDP≤2.0251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1.此地必须符合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项目开工前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目录未作规定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9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9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4)7号地块:2024年09月0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9-9 17:00。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联 系 人:吕莉 联系电话:0335-*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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