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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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重庆博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学生教材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最高折扣比例

(%)

中标人数量(一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4年学生教材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

130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文化课教材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提供省( (略) )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提供有效的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一律在“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网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阅读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期限:

1.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发售期内,投标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 (略) 处,未按要求报名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竞争性比选文件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比选地点: (略) (略) 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开标当日大屏幕为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手 机:*

地 址: (略) 南川区西城街道金佛大道25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博圆 (略)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南川区滨湖公馆2栋14-2


重庆博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学生教材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最高折扣比例

(%)

中标人数量(一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4年学生教材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

130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文化课教材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提供省( (略) )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提供有效的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一律在“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网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阅读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期限:

1.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发售期内,投标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 (略) 处,未按要求报名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竞争性比选文件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比选地点: (略) (略) 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开标当日大屏幕为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手 机:*

地 址: (略) 南川区西城街道金佛大道25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博圆 (略)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南川区滨湖公馆2栋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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