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佳苑一区阳光新路9-10号房屋2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和谐佳苑一区阳光新路9-10号房屋2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标的所属情 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14.02 ㎡ | |
标的地址 | (略) 槐荫区和谐佳苑一 (略) 9-10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未办理产权证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略) 第二十一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7日批复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德辉通评报字〔2024〕第002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标的简介 | 标的 (略) (略) 口270米, (略) (略) 口280米,建筑面积为201.62㎡,实测建筑面积214.02㎡,尚未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书。 看房联系人:程文宝,联系方式*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1. 位于和谐广场商业圈内,商业价值潜力巨大。 2. 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2年 | 租金标准 | 18.*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18.*元起,房屋装修免租期不超过60天;如符合国家规定的减租免租情形,按规定予以减免。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年3月1日、9月1日预支付6个月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经营快餐店等高油烟项目。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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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 承租方必须是信用良好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 2.承租方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 |||
其他标的要求 | 1.禁止私自转租或私自装修改造,双方需签订安全协议。 2.意向 (略) 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3. 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00元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出租方 收款 账户信息 |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略)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 |
标的所属情 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14.02 ㎡ | |
标的地址 | (略) 槐荫区和谐佳苑一 (略) 9-10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未办理产权证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略) 第二十一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7日批复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德辉通评报字〔2024〕第002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标的简介 | 标的 (略) (略) 口270米, (略) (略) 口280米,建筑面积为201.62㎡,实测建筑面积214.02㎡,尚未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书。 看房联系人:程文宝,联系方式*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1. 位于和谐广场商业圈内,商业价值潜力巨大。 2. 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2年 | 租金标准 | 18.*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18.*元起,房屋装修免租期不超过60天;如符合国家规定的减租免租情形,按规定予以减免。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年3月1日、9月1日预支付6个月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经营快餐店等高油烟项目。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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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 承租方必须是信用良好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 2.承租方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 |||
其他标的要求 | 1.禁止私自转租或私自装修改造,双方需签订安全协议。 2.意向 (略) 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3. 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00元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出租方 收款 账户信息 |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略)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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