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南沃村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盘湾镇南沃村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南沃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8-12 |
项目类型 | 环境整治 | ||
预算总额 | *.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其他 | ||
项目周期 | 1年,从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 ||
项目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补充说明 | -- |
报名时间 | 2024-08-13 17:21至2024-08-19 17:00 | ||
报名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8-19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08-20 15:00 | ||
交易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8-20 15:00~2024-08-20 15: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00元 |
标段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8-20 15:00~2024-08-20 15: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00元 |
单位名称/姓名 | 射阳县盘湾镇南沃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杨木林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南沃2024年垃圾清运工程.pdf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南沃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8-12 |
项目类型 | 环境整治 | ||
预算总额 | *.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其他 | ||
项目周期 | 1年,从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 ||
项目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补充说明 | -- |
报名时间 | 2024-08-13 17:21至2024-08-19 17:00 | ||
报名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8-19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08-20 15:00 | ||
交易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8-20 15:00~2024-08-20 15: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00元 |
标段描述 |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 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 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垃圾积压需村突击清理的,一切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若垃圾清运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 3、清运经费: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为原南沃村(550户)和原华新村(450户),总清运费用为*元(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费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等),村提供清运车辆二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4、清运时间:1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8-20 15:00~2024-08-20 15: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00元 |
单位名称/姓名 | 射阳县盘湾镇南沃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杨木林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南沃2024年垃圾清运工程.pdf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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