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丹自然出告字号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丹自然出告字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出告字[2024]7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配套设施占比 | |||||||
丹2024-4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4 | 二类城镇住宅兼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1.6 | 不大于28% | 不大于10% | 城镇住宅70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40 | 1898 | 1898 |
丹2024-5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4752.56 | 旅馆用地 | 不大于0.8 | 不大于40% | --- | 40 | 415 | 415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现状(由振安区政府负责拆迁,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2日,挂牌出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 (略) 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 (略) (地址: (略) 振 (略) 红房新区20-1号,电话:*、*、*)办理数字证书, (略) (略) 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 (略) 上交易系统。
七、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9月11日16时 (略) (略) 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八、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 (略) (略) 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 (略) (略) 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王加惠、林乐超
电话:0415-*( (略) 上操作程序)
0415-*(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 号:*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3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出告字[2024]7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配套设施占比 | |||||||
丹2024-4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4 | 二类城镇住宅兼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1.6 | 不大于28% | 不大于10% | 城镇住宅70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40 | 1898 | 1898 |
丹2024-5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4752.56 | 旅馆用地 | 不大于0.8 | 不大于40% | --- | 40 | 415 | 415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现状(由振安区政府负责拆迁,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2日,挂牌出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 (略) 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 (略) (地址: (略) 振 (略) 红房新区20-1号,电话:*、*、*)办理数字证书, (略) (略) 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 (略) 上交易系统。
七、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9月11日16时 (略) (略) 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八、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 (略) (略) 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 (略) (略) 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王加惠、林乐超
电话:0415-*( (略) 上操作程序)
0415-*(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 号:*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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