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房产-交易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房产-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 | ||
项目编号 | GR2023* | 转让底价 | 4.5077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8-0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8-22 |
标的所在地区 | 四川省> (略) >高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077 万元 | ||
产权证号 | 川(2022)高县不动产权第*号 | 楼盘名称 | 无 |
楼层 | 建筑面积(㎡) | 54.44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划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宜英房地估[2022]012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10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不包含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高县税务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8、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 | ||
项目编号 | GR2023* | 转让底价 | 4.5077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8-0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8-22 |
标的所在地区 | 四川省> (略) >高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高县沙河镇双桥街34号1幢1单元4楼1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077 万元 | ||
产权证号 | 川(2022)高县不动产权第*号 | 楼盘名称 | 无 |
楼层 | 建筑面积(㎡) | 54.44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划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宜英房地估[2022]012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10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不包含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高县税务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8、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