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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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龙安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一期筹备期服务费最高限价

二期筹备期服务费最高限价

中标人数量(名)

投标保证金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

*元

*元

1

*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不含运营期费用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与本次商业招商运营相近或者相似的经营服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在近三年内承担1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商业综合体类招商及运营经验的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限内至重庆 (略) (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联系人:王太杭、电话:*,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9日9:30-10: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 (略)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时。

(七)开标地点:重庆 (略) 会议室。

(八)详细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前一天12:00截止。

投标保证金账户:

重庆龙安 (略) ;

账户名:重庆龙安 (略)

账户号:*

开户行: (略) 铜梁新城支行

电话:023-*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2.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十个工作日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更正、补遗文件 (略) 公共资源 (略) (铜梁区)(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阅;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严禁围标、串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邀请书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龙安 (略)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城大道966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王太杭

电 话:*

地 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投标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龙安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一期筹备期服务费最高限价

二期筹备期服务费最高限价

中标人数量(名)

投标保证金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淮远古镇(二期)改造提升项目(招商运营)

*元

*元

1

*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不含运营期费用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与本次商业招商运营相近或者相似的经营服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在近三年内承担1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商业综合体类招商及运营经验的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限内至重庆 (略) (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联系人:王太杭、电话:*,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9日9:30-10: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 (略)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时。

(七)开标地点:重庆 (略) 会议室。

(八)详细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前一天12:00截止。

投标保证金账户:

重庆龙安 (略) ;

账户名:重庆龙安 (略)

账户号:*

开户行: (略) 铜梁新城支行

电话:023-*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2.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十个工作日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更正、补遗文件 (略) 公共资源 (略) (铜梁区)(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阅;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严禁围标、串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邀请书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龙安 (略)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地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城大道966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王太杭

电 话:*

地 址: (略)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 (略) 402号(建工大厦)第七层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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