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县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示标题: | 徽县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公示编号: | 无对应字段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9-1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9-23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
供应方式: | 其他 | 行政区划: | * | ||||||||||||||||||||||||||||||||||||||||
公示内容: |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 (略) (略) 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 (略) 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 (略) (略) 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9月9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申请时间延续至2024年9月23日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略) 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略) 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4年8月19 (略) (略) 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出让宗地附着物情况:徽县2024-1号宗地附着未完工的一幢三层建筑物,建筑面积1488.17平方米,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一幢已完工建筑物,建筑面积1765.53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已完成征收补偿,产权归政府所有。 (二)宗地附着物处置: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之规定。徽县2024-1号、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中:2024-1号宗地附着物价值*元,2024-2号宗地附着物价值*元,竞买保证金仅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让价款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上交县财政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成交结果无效。 (三)地上附着物办理产权登记约定,详见《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 (四)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六)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八)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九)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939-* (二)甘肃 (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 ? 徽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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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 (略) (略) 交易编号:B*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 (略) 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 (略) (略) 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9月9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申请时间延续至2024年9月23日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略) 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略) 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4年8月19 (略) (略) 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出让宗地附着物情况:徽县2024-1号宗地附着未完工的一幢三层建筑物,建筑面积1488.17平方米,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一幢已完工建筑物,建筑面积1765.53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已完成征收补偿,产权归政府所有。 (二)宗地附着物处置: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之规定。徽县2024-1号、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中:2024-1号宗地附着物价值*元,2024-2号宗地附着物价值*元,竞买保证金仅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让价款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上交县财政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成交结果无效。 (三)地上附着物办理产权登记约定,详见《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 (四)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六)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八)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九)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1号、2024-2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939-* (二)甘肃 (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 ? 徽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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