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新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认定的该地块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终止年期 | 备注 |
郑港出〔2024〕39号 | 华夏大道西、燕都大道南 | *.16 | 城镇住宅用地 | 2080年6月18日 | 地上已有正在使用的建成房屋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7房间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17时30分,如该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南、 (略) 东
联 系 人:帖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 编: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
新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认定的该地块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终止年期 | 备注 |
郑港出〔2024〕39号 | 华夏大道西、燕都大道南 | *.16 | 城镇住宅用地 | 2080年6月18日 | 地上已有正在使用的建成房屋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7房间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17时30分,如该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南、 (略) 东
联 系 人:帖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 编: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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