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宗海的海域使用权
龙港市新城宗海的海域使用权
(略) 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海挂告(2024)第5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海审〔2022〕79号)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 (略) 新城XC-D13-a宗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挂牌出让海域位置: (略) 江南涂区域围填海范围内。具体组织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承办。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规定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如果竟得人 (略) 内设立企业的,竟得后应当按 (略) 设立由竟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出让合同。 本宗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填方费及契税等税费。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 (略) 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17:00 时之前(工作日) (略) 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23日 17: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政务服务中心将在 2024年9月25日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8:30 时至 2024年9月25日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客厅402) 联系电话: 0577-*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龙港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 ||||||||||||||||||||||||
附件: | ||||||||||||||||||||||||
(略) 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海挂告(2024)第5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海审〔2022〕79号)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 (略) 新城XC-D13-a宗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挂牌出让海域位置: (略) 江南涂区域围填海范围内。具体组织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承办。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规定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如果竟得人 (略) 内设立企业的,竟得后应当按 (略) 设立由竟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出让合同。 本宗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填方费及契税等税费。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 (略) 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17:00 时之前(工作日) (略) 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23日 17: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政务服务中心将在 2024年9月25日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8:30 时至 2024年9月25日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客厅402) 联系电话: 0577-*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龙港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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