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镇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鹿角镇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中鼎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鹿角镇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价折扣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年) | 所属行业 |
鹿角镇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蔬菜、干货、其他物资等 | 100%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代收学生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 一 ) 凡 有 意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 请 到 重 庆 市 公 共 资源 交 易网(彭 水 县)
(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 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3.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 B 栋 2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至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3 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4年9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三 ) 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 彭水县 ) (http://**)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小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地 址:彭水县鹿角镇小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鼎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渝北区金开人道99号升伟品石国际16栋16-3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中鼎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鹿角镇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价折扣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年) | 所属行业 |
鹿角镇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蔬菜、干货、其他物资等 | 100%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代收学生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 一 ) 凡 有 意 参 加 磋 商 的 供 应 商 , 请 到 重 庆 市 公 共 资源 交 易网(彭 水 县)
(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 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3.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 B 栋 2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至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3 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4年9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三 ) 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 彭水县 ) (http://**)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小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地 址:彭水县鹿角镇小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鼎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渝北区金开人道99号升伟品石国际16栋16-3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