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15号)
(略) 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
* (略) 东侧、广源街以南8811.21居住用地现状40.3%现状2.325现状9.70%*万元或*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11日, (略) (略) 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1 (略) (略) 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9月13日10时0 (略) (略) 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号宗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出让价款中包括土地价款*元,地上建筑物价款*元;竞买保证金为*元(含地上建筑物*元)。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剩余价款缴清,获得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地上建筑物价款未缴清前,不予办理后期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如竞买出现溢价,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土地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分别上交财政。*号宗地出让年限70年(2016年5月1日—2086年4月30日)。(四)*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五)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 * *
开户单位: (略) 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 (略) 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3日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15号)
(略) 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
* (略) 东侧、广源街以南8811.21居住用地现状40.3%现状2.325现状9.70%*万元或*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11日, (略) (略) 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1 (略) (略) 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9月13日10时0 (略) (略) 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号宗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出让价款中包括土地价款*元,地上建筑物价款*元;竞买保证金为*元(含地上建筑物*元)。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剩余价款缴清,获得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地上建筑物价款未缴清前,不予办理后期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如竞买出现溢价,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土地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分别上交财政。*号宗地出让年限70年(2016年5月1日—2086年4月30日)。(四)*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五)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 * *
开户单位: (略) 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 (略) 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略) 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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