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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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景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折扣比例最高限价

成交投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一:蔬菜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二:干货、调料及辅料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三:米粉、面条、豆腐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四:水果、水、预包装食品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五:文具、纸、其他物资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及学校代收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包一、包五不需提供;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3.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 B 栋 2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 9:00至09:30。

(六)磋商时间: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09:30.

(七)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所有分包的投标,但是只能成为按照包一、包二...包五开标顺序先开标分包的中标人。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老师 *

地 址:保家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景强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老师 *

地 址: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凤西街100号4幢67号附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_*.pdf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景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折扣比例最高限价

成交投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一:蔬菜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二:干货、调料及辅料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三:米粉、面条、豆腐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四:水果、水、预包装食品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五:文具、纸、其他物资类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及学校代收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包一、包五不需提供;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3.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 B 栋 2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 9:00至09:30。

(六)磋商时间: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09:30.

(七)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所有分包的投标,但是只能成为按照包一、包二...包五开标顺序先开标分包的中标人。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老师 *

地 址:保家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景强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老师 *

地 址: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凤西街100号4幢67号附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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