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挂牌招租交易公告
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挂牌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 名称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第一层房屋、红岛牧场厂房2等四宗资产分别挂牌出租 | |||||||||
项目 编号 | QY*HN113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标的所在 | |||||||||
标的名称 | 产权证号 | 招租 面积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 底价 (元/年) | 竞租 保证金 (元) | 标的状态 | ||||
标的1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第一层房屋 | (略) 房权证府城公字第 * 号 | 223.9㎡ | * | * | * | 空置 | |||
标的2 | 红岛牧场 厂房2 | 琼中国用[种畜场]字第*号 | 建筑面积820㎡,场地面积620㎡ | * | * | * | 空置 | |||
标的3 | 红岛牧场 厂房5(养猪舍) | 琼中国用(2004)第666号 | 420㎡ | * | * | 6000 | 空置 | |||
标的4 | 红岛牧场 3.8054亩非农建设用地 | 琼中国用 [种畜场] 字第*号 | 3.8054亩 | * | * | * | 空置 | |||
租赁 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1.标的1的租金每年递增5%; 2.标的2-标的4的的租金每年递增2%。 | |||||||
租金 支付 | 按年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标的。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宗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 现状 | 1.标的1, (略) 琼山区府城高登东街马坡一队红岛小区第一层房屋,面积为223.9 ㎡,为住宅房地产,混合结构非生产用房。目前为空置状态, 2.标的2,即红岛牧场厂房2,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红岛牧场场区,原淀粉厂流槽厂房中的 635 ㎡厂房及185 ㎡的瓦房,外围还有配套场地面积620㎡。目前为空置状态, 3.标的3,即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红岛牧场场区原牧场五队猪舍,混合结构,面积420㎡, (略) 可通达。目前为空置状态, 4.标的4,即红岛牧场 3.8054 亩非农建设用地位于海南省 (略) 办公楼后面, (略) ,容积率为 1.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 25%。土地未完全平整,达到“五通”,地上部分种植槟榔苗(本次租赁不包含槟榔苗,招租方负责协调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槟榔苗清移工作,若因清苗问题影响本次标的交易,招租方承担由此给相关各方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目前为空置状态。 具体情况请询招租方查看《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4宗招租标的及其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方联系到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再参与竞租。 | |||||||||
租赁 用途 | 标的1:租赁用途:居住、商用、仓储、家具门窗加工。 标的2:租赁用途:居住、商用、仓储、家具门窗加工。 标的3:租赁用途:养殖。 标的4:租赁用途:驾校训练场地、仓储、生产加工厂房。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周边及房屋状态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4、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6、承租方的租赁用途及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也需遵循相关要求。所有资产以到现场了解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明盛房估字[2023]第*号、明盛评报资[2024]第0307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M 注册地:海南琼中 法定代表人:曹华平 | ||||||||
出租方承诺 | 1.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 招租方对标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金林函〔2023〕62号、金林函〔2022〕6号、金林函〔2023〕77号、琼国资产〔2023〕102 号、琼国资产〔2023〕161 号、琼国资产〔2022〕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明盛房估字[2023]第*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明盛评报资[2024]第0307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5、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标的所在地 |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9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 第一层房屋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00 | 300元 | 120秒 | |||||
2 | 红岛牧场厂房2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10 | 500元 | 120秒 | |||||
3 | 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 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20 | 200元 | 120秒 | |||||
4 | 红岛牧场3.8054亩 非农建设用地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3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 4、踏勘确认书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 名称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第一层房屋、红岛牧场厂房2等四宗资产分别挂牌出租 | |||||||||
项目 编号 | QY*HN113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标的所在 | |||||||||
标的名称 | 产权证号 | 招租 面积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 底价 (元/年) | 竞租 保证金 (元) | 标的状态 | ||||
标的1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第一层房屋 | (略) 房权证府城公字第 * 号 | 223.9㎡ | * | * | * | 空置 | |||
标的2 | 红岛牧场 厂房2 | 琼中国用[种畜场]字第*号 | 建筑面积820㎡,场地面积620㎡ | * | * | * | 空置 | |||
标的3 | 红岛牧场 厂房5(养猪舍) | 琼中国用(2004)第666号 | 420㎡ | * | * | 6000 | 空置 | |||
标的4 | 红岛牧场 3.8054亩非农建设用地 | 琼中国用 [种畜场] 字第*号 | 3.8054亩 | * | * | * | 空置 | |||
租赁 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1.标的1的租金每年递增5%; 2.标的2-标的4的的租金每年递增2%。 | |||||||
租金 支付 | 按年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标的。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宗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 现状 | 1.标的1, (略) 琼山区府城高登东街马坡一队红岛小区第一层房屋,面积为223.9 ㎡,为住宅房地产,混合结构非生产用房。目前为空置状态, 2.标的2,即红岛牧场厂房2,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红岛牧场场区,原淀粉厂流槽厂房中的 635 ㎡厂房及185 ㎡的瓦房,外围还有配套场地面积620㎡。目前为空置状态, 3.标的3,即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红岛牧场场区原牧场五队猪舍,混合结构,面积420㎡, (略) 可通达。目前为空置状态, 4.标的4,即红岛牧场 3.8054 亩非农建设用地位于海南省 (略) 办公楼后面, (略) ,容积率为 1.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 25%。土地未完全平整,达到“五通”,地上部分种植槟榔苗(本次租赁不包含槟榔苗,招租方负责协调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槟榔苗清移工作,若因清苗问题影响本次标的交易,招租方承担由此给相关各方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目前为空置状态。 具体情况请询招租方查看《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4宗招租标的及其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方联系到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再参与竞租。 | |||||||||
租赁 用途 | 标的1:租赁用途:居住、商用、仓储、家具门窗加工。 标的2:租赁用途:居住、商用、仓储、家具门窗加工。 标的3:租赁用途:养殖。 标的4:租赁用途:驾校训练场地、仓储、生产加工厂房。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周边及房屋状态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4、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6、承租方的租赁用途及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也需遵循相关要求。所有资产以到现场了解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明盛房估字[2023]第*号、明盛评报资[2024]第0307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M 注册地:海南琼中 法定代表人:曹华平 | ||||||||
出租方承诺 | 1.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 招租方对标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金林函〔2023〕62号、金林函〔2022〕6号、金林函〔2023〕77号、琼国资产〔2023〕102 号、琼国资产〔2023〕161 号、琼国资产〔2022〕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明盛房估字[2023]第*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明盛评报资[2024]第0307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5、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标的所在地 |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9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府城高登东街厂房 第一层房屋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00 | 300元 | 120秒 | |||||
2 | 红岛牧场厂房2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10 | 500元 | 120秒 | |||||
3 | 红岛牧场厂房5(养猪舍) 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20 | 200元 | 120秒 | |||||
4 | 红岛牧场3.8054亩 非农建设用地挂牌招租 | 8月21日9:00 | 9月4日9:3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 4、踏勘确认书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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