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9日挂牌出让一幅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4挂-G04

宗地出让面积:

64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池镇北溪村, (略) 北侧

项目名称:

龙池工业集中区2号地块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1220

竞买保证金:

*元

出让年限:

50年

受让单位

赤岩(福建龙岩) (略)

出让地价:

*元

是否省重点项目

土地使用条件:

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 至 2024年8月27日。

三、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7-*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9日挂牌出让一幅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4挂-G04

宗地出让面积:

64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池镇北溪村, (略) 北侧

项目名称:

龙池工业集中区2号地块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1220

竞买保证金:

*元

出让年限:

50年

受让单位

赤岩(福建龙岩) (略)

出让地价:

*元

是否省重点项目

土地使用条件:

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 至 2024年8月27日。

三、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7-*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