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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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规模

最低限价

(万元)

年限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

拟对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进行转让,面积约为*.00平方米。

*.29

25

40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黔江区)(http://**)网上下载。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26日)起3个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黔江 (略) 建委4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 30日北京时间10:00 。

(六)开标时间:2024年8月 30 日 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投标程序: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标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黔江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黔江分行

账 号:*07

备注:转账时需注明“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投标保证金”或简写成“黔江屋顶光伏发电经营权资产转让投标保证金”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黔江区)(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48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鑫嘉(重庆) (略)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正阳工业 (略) 20号


2024年8月26日


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规模

最低限价

(万元)

年限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

拟对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进行转让,面积约为*.00平方米。

*.29

25

40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黔江区)(http://**)网上下载。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26日)起3个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黔江 (略) 建委4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 30日北京时间10:00 。

(六)开标时间:2024年8月 30 日 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投标程序: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标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黔江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黔江分行

账 号:*07

备注:转账时需注明“黔江区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屋顶光伏安装25年经营权资产转让投标保证金”或简写成“黔江屋顶光伏发电经营权资产转让投标保证金”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黔江区)(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略)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48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鑫嘉(重庆) (略)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正阳工业 (略) 20号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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