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交易公告
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交易公告
JWZC[2024]072 | |||
项目名称 | 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龙奥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8.28—2024.9.10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2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新评报字[2024]第0419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龙奥 (略) 消防维修改造报废设备材料处置说明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2)23号会议纪要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龙奥 (略) 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龙奥 (略) 所属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包括12V-18AH(*)蓄电池2735块;12V-26AH(*)蓄电池384块;12V-40AH(*)蓄电池161块;12V-65AH(*)蓄电池176块;12V-75AH(SPG1235DW)蓄电池32块;12V-80AH(SP12—80)蓄电池32块;钢制防火卷帘门567.67平方米,以上资产已拆除完毕待处置。 挂牌价格:*元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宜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419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执行济南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6、受让方需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设备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铅蓄电池 HW31 900-052-31)资质。 2、受让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要求。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JWZC[2024]072 | |||
项目名称 | 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龙奥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8.28—2024.9.10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2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新评报字[2024]第0419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龙奥 (略) 消防维修改造报废设备材料处置说明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2)23号会议纪要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龙奥 (略) 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龙奥 (略) 所属废旧电池、钢制卷帘门一宗。包括12V-18AH(*)蓄电池2735块;12V-26AH(*)蓄电池384块;12V-40AH(*)蓄电池161块;12V-65AH(*)蓄电池176块;12V-75AH(SPG1235DW)蓄电池32块;12V-80AH(SP12—80)蓄电池32块;钢制防火卷帘门567.67平方米,以上资产已拆除完毕待处置。 挂牌价格:*元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宜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419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执行济南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6、受让方需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倒运、迁移、现场清理工作;设备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铅蓄电池 HW31 900-052-31)资质。 2、受让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要求。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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