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等食材采购第二次比选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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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等食材采购第二次比选邀请书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的委托,我公司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等食材采购(第二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比选项目内容

包号

名称

最高限价

(费率)

中标人数量(名)

分包1

蔬菜类

100%

3

分包2

干货和调味品

100%

3

采购周期:2024年9月—2025年8月( 1 年)

每个供应商投标不得超过1个分包,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

二、资金来源

非财政性资金

三、资格要求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配送、管理人员有效的健康证(1人及以上)。注:提供人员名单,健康证复印件附后。

2、投递分包2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回执,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发布。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开标前)

(三)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文件购买费并登记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文件最后页附件)。

(五)投标地点: (略) 南 (略) 168号2楼接件处

(六)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1:00

(八)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1:00

(九)开标地点: (略) 南 (略) 168号2楼开标厅

五、比选保证金

不设置。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供应商查看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有过行政处罚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

联系人:熊老师

手 机:*

地 址: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内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地 址:南 (略) 168号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的委托,我公司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等食材采购(第二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比选项目内容

包号

名称

最高限价

(费率)

中标人数量(名)

分包1

蔬菜类

100%

3

分包2

干货和调味品

100%

3

采购周期:2024年9月—2025年8月( 1 年)

每个供应商投标不得超过1个分包,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

二、资金来源

非财政性资金

三、资格要求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配送、管理人员有效的健康证(1人及以上)。注:提供人员名单,健康证复印件附后。

2、投递分包2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回执,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发布。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开标前)

(三)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文件购买费并登记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文件最后页附件)。

(五)投标地点: (略) 南 (略) 168号2楼接件处

(六)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1:00

(八)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1:00

(九)开标地点: (略) 南 (略) 168号2楼开标厅

五、比选保证金

不设置。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略) 公共 (略) (南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供应商查看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有过行政处罚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

联系人:熊老师

手 机:*

地 址: (略) 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内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地 址:南 (略) 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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