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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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 (略) (略) 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涉及的县(市、区)名单


序号

县(市、区)

1

(略)

2

(略)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 (略) (略) 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盐铁塘(耿泾塘-苏沪界)涉及的县(市、区)名单


序号

县(市、区)

1

(略)

2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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