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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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书


重庆金睿诚工程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价折扣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蔬菜、水果、水、调味品、干货、其他物资等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及学校代收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00至11:30。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30。

(七)磋商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30 。

(八)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被市场监管局执法处罚的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彭水自治县鞍子镇鞍子居委1组

(二)代理机构:重庆金睿诚工程 (略)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 (略) 75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食材采购-鞍子小学.pdf


采购邀请书


重庆金睿诚工程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价折扣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新化分校(含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蔬菜、水果、水、调味品、干货、其他物资等

1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及学校代收伙食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00至11:30。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30。

(七)磋商时间: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11:30 。

(八)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被市场监管局执法处罚的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小学校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彭水自治县鞍子镇鞍子居委1组

(二)代理机构:重庆金睿诚工程 (略)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 (略) 75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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