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石公资交〔2024〕118号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石公资交〔2024〕118号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2024〕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19日组织鹿泉区〔2024〕034-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 (略) 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鹿泉区〔2024〕034-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产业类型 | 经济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鹿泉区〔2024〕034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 (略) 以北。 | *.86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580 | 10 | 480 |
鹿泉区〔2024〕035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16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153 | 10 | 350 |
鹿泉区〔2024〕036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储备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10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776 | 10 | 240 |
鹿泉区〔2024〕037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84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136 | 10 | 350 |
鹿泉区〔2024〕038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南胡庄村,河 (略) 以东、南胡庄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河 (略) 以北。 | *.80 | 物流仓储用地 | >0.6,≤3.0 | ≤60 | 仓储物流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273 | 10 | 385 |
鹿泉区〔2024〕039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南胡庄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计三渠以西、河 (略) 以北。 | *.59 | 物流仓储用地 | >0.6,≤3.0 | ≤60 | 仓储物流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800 | 10 | 240 |
鹿泉区〔2024〕040号 | 位于获鹿镇一街村,纵二街以东、 (略) 以南、学院街以西、 (略) 以北。 | *.60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3 | — | — | — | 70 | * | 100 | 6620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7时, (略) (略) (http://**),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 (略) 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 (略) 。 (略) 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 (略) (略) 于2024年9月19日 (略) 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4年9月19日14时到资料审查室(407)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开始限时竞价,地 (略) (略) 电子竞价一室(409)。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鹿泉区〔2024〕034-037号地块竞得人 (略) 鹿泉区大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3. 鹿泉区〔2024〕038-039号地块竞得人 (略) 鹿泉区李村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4. 鹿泉区〔2024〕04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6.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7.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
联系电话:0311-*、0311-*
联 系 人:姚女士 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
CA办理咨询电话:0311-*、400-707-3355转6
(略) (略)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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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2024〕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19日组织鹿泉区〔2024〕034-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 (略) 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鹿泉区〔2024〕034-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产业类型 | 经济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鹿泉区〔2024〕034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 (略) 以北。 | *.86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580 | 10 | 480 |
鹿泉区〔2024〕035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16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153 | 10 | 350 |
鹿泉区〔2024〕036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储备地以东、北故城村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10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776 | 10 | 240 |
鹿泉区〔2024〕037号 | 位于大河镇北故城村,北故城村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北故城村地以西、北故城村地以北。 | *.84 | 工业 用地 | ≥1.0,≤3.0 | ≤60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136 | 10 | 350 |
鹿泉区〔2024〕038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南胡庄村,河 (略) 以东、南胡庄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河 (略) 以北。 | *.80 | 物流仓储用地 | >0.6,≤3.0 | ≤60 | 仓储物流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1273 | 10 | 385 |
鹿泉区〔2024〕039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南胡庄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计三渠以西、河 (略) 以北。 | *.59 | 物流仓储用地 | >0.6,≤3.0 | ≤60 | 仓储物流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 | 50 | 800 | 10 | 240 |
鹿泉区〔2024〕040号 | 位于获鹿镇一街村,纵二街以东、 (略) 以南、学院街以西、 (略) 以北。 | *.60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3 | — | — | — | 70 | * | 100 | 6620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7时, (略) (略) (http://**),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 (略) 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 (略) 。 (略) 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 (略) (略) 于2024年9月19日 (略) 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4年9月19日14时到资料审查室(407)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开始限时竞价,地 (略) (略) 电子竞价一室(409)。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鹿泉区〔2024〕034-037号地块竞得人 (略) 鹿泉区大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3. 鹿泉区〔2024〕038-039号地块竞得人 (略) 鹿泉区李村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4. 鹿泉区〔2024〕04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6.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7.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
联系电话:0311-*、0311-*
联 系 人:姚女士 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
CA办理咨询电话:0311-*、400-707-3355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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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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