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干流宝鸡市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2024年度采砂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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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河干流宝鸡市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2024年度采砂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S-WHBJ-CSQ-Ⅰ/Ⅱ)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略) ,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渭 (略) 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2024年度采砂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略) 陈仓区、高新区可采区采砂总面积*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285 万t,扶风县可采区规划采砂总面积33.*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t。

采砂权出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招标范围(主要许可及工作内容)为

I标项: (略) 陈仓区天官庙可采1区、同心可采区( 陈仓区同心可采1区、高新区同心可采2区)和陈仓区第六寨可采2 区3处可采区进行采砂,规划采砂总面积*m2,采砂控制总量按*m3,折合*t;按照已批 (略) 线进行运输经营及对河道清理修复等工作。

Ⅱ标项:扶风县在南寨可采区进行采砂,规划采砂总面积33.*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t;按照已批 (略) 线进行运输经营及对河道清理修复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I标项;(002)Ⅱ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符合要求的采砂作业方式,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有砂石堆放场地,具有符合要 (略) 线,具有河道清理、修复的能力,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2 Ⅱ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符合要求的采砂作业方式,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有砂石堆放场地,具有符合要 (略) 线,具有河道清理、修复的能力,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00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7:30:00,将招标文件费采用基本账户银行转账形式缴存至招标代理人账户,转账成功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略) 经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1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费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并通过投标人基本户转入,转账时请备注“**项目**标项招标文件费”,收款凭证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

收 款 人:陕西江河工程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安长庆支行

账 号:**

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 (略) 306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306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 (略) 》、《陕 (略) 》上公开发布。

4、鼓励支持中标企业开展渭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将部分采砂收益用于渭河治理、生态建设和保护活动,具体事宜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和省渭河生态保护治理机构协商确定。

5、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5.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未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联系人:孙超、邹贤钧,联系电话:029-*。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元(投标保证金截止于2024年9月29日17:00)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须注明标段名称)

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缴存至以下开户行:

户 名: (略) (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 号:*888

开户银行: (略) 西安碑林区支行

联 行 号:*

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029-* 0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地 址: (略) 新 (略) 198 号江河大厦

联 系 人:唐心蕊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

联 系 人:孙超 、邹贤钧

电 话:029-*

邮 箱:*@*q.com

2024年8月30日

(招标编号:SXS-WHBJ-CSQ-Ⅰ/Ⅱ)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略) ,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渭 (略) 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2024年度采砂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略) 陈仓区、高新区可采区采砂总面积*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285 万t,扶风县可采区规划采砂总面积33.*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t。

采砂权出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招标范围(主要许可及工作内容)为

I标项: (略) 陈仓区天官庙可采1区、同心可采区( 陈仓区同心可采1区、高新区同心可采2区)和陈仓区第六寨可采2 区3处可采区进行采砂,规划采砂总面积*m2,采砂控制总量按*m3,折合*t;按照已批 (略) 线进行运输经营及对河道清理修复等工作。

Ⅱ标项:扶风县在南寨可采区进行采砂,规划采砂总面积33.*m2,采砂控制总量*m3,折合*t;按照已批 (略) 线进行运输经营及对河道清理修复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I标项;(002)Ⅱ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符合要求的采砂作业方式,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有砂石堆放场地,具有符合要 (略) 线,具有河道清理、修复的能力,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2 Ⅱ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符合要求的采砂作业方式,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有砂石堆放场地,具有符合要 (略) 线,具有河道清理、修复的能力,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00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7:30:00,将招标文件费采用基本账户银行转账形式缴存至招标代理人账户,转账成功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略) 经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1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费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并通过投标人基本户转入,转账时请备注“**项目**标项招标文件费”,收款凭证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

收 款 人:陕西江河工程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安长庆支行

账 号:**

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 (略) 306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306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 (略) 》、《陕 (略) 》上公开发布。

4、鼓励支持中标企业开展渭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将部分采砂收益用于渭河治理、生态建设和保护活动,具体事宜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和省渭河生态保护治理机构协商确定。

5、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5.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未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联系人:孙超、邹贤钧,联系电话:029-*。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元(投标保证金截止于2024年9月29日17:00)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须注明标段名称)

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缴存至以下开户行:

户 名: (略) (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 号:*888

开户银行: (略) 西安碑林区支行

联 行 号:*

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029-* 0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地 址: (略) 新 (略) 198 号江河大厦

联 系 人:唐心蕊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 (略) 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

联 系 人:孙超 、邹贤钧

电 话:029-*

邮 箱:*@*q.com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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