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年第4号
十堰市茅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年第4号
(略) 茅箭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
地 块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指标 | 产业准入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茅政储出(2024)4号 | 东城开发区胡家工业园 | 面积 | 4000平方米 | 工业项目 | 107 | 11 | 2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M)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容积率 | ≥1.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0% | ||||||
茅政储出(2024)13号 | 东城开发区和谐大道 | 面积 | 7976平方米 | 汽车、摩托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项目 | 190 | 20 | 2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M)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容积率 | ≥1.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0% |
以上地块需满足: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
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茅箭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等)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略) 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竞买报名
竞买人须于2024年10月9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4年10月9日16时30分前予以确认。
四、挂牌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3日至10月1日,计29天。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日至10月11日16时,计10天。
摘牌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
摘牌地点: (略) (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二)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吴兴鹏0719-*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收款全称: (略) 茅箭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 (略) 茅箭支行
账号:8201 0000 0006 *
(六)网址:
(略) (略) 址:http://**
(略)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2024年9月3日
(略) 茅箭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
地 块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指标 | 产业准入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茅政储出(2024)4号 | 东城开发区胡家工业园 | 面积 | 4000平方米 | 工业项目 | 107 | 11 | 2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M)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容积率 | ≥1.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0% | ||||||
茅政储出(2024)13号 | 东城开发区和谐大道 | 面积 | 7976平方米 | 汽车、摩托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项目 | 190 | 20 | 2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M)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容积率 | ≥1.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0% |
以上地块需满足: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
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茅箭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等)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略) 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竞买报名
竞买人须于2024年10月9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4年10月9日16时30分前予以确认。
四、挂牌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3日至10月1日,计29天。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日至10月11日16时,计10天。
摘牌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
摘牌地点: (略) (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二)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吴兴鹏0719-*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收款全称: (略) 茅箭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 (略) 茅箭支行
账号:8201 0000 0006 *
(六)网址:
(略) (略) 址:http://**
(略) (略)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2024年9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