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骑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设备处置交易公告
山东重骑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设备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4]075 | ||
项目名称 | 山东重骑 (略) 闲置设备处置 | ||
出让方全称 | 山东重骑 (略) | ||
挂牌价格 | 12.*元 | ||
挂牌期限 | 2024.9.3—2024.9.14 | ||
主 要 | 评估值 | 12.*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立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信评报字(2024)第129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重骑 (略) 股东会决议 (2024年7月31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中共济南监狱委员会党委会审议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监狱 | ||
标的所在地 | (略) 中区党家庄 (略) 399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山东重骑 (略) 所属2台闲置设备,分别是立式加工中心(VMC-116B)和数控车床(CK*)。 立式加工中心规格型号为:VMC-116B,生产厂家: (略) ,启用日期:2017年6月1日;数控车床规格型号为:CK*,生产厂家: (略) ,启用日期:2017年10月1日。 挂牌价格:12.*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以上标的整体打包一并转让,不单独处置,其他事项可见鲁中信评报字(2024)第12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 (略) 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6、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受让方进厂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监狱企业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75 | ||
项目名称 | 山东重骑 (略) 闲置设备处置 | ||
出让方全称 | 山东重骑 (略) | ||
挂牌价格 | 12.*元 | ||
挂牌期限 | 2024.9.3—2024.9.14 | ||
主 要 | 评估值 | 12.*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立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信评报字(2024)第129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重骑 (略) 股东会决议 (2024年7月31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中共济南监狱委员会党委会审议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监狱 | ||
标的所在地 | (略) 中区党家庄 (略) 399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山东重骑 (略) 所属2台闲置设备,分别是立式加工中心(VMC-116B)和数控车床(CK*)。 立式加工中心规格型号为:VMC-116B,生产厂家: (略) ,启用日期:2017年6月1日;数控车床规格型号为:CK*,生产厂家: (略) ,启用日期:2017年10月1日。 挂牌价格:12.*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以上标的整体打包一并转让,不单独处置,其他事项可见鲁中信评报字(2024)第12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 (略) 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6、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受让方进厂人员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监狱企业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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