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项目
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项目
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云 (略) 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绥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拍卖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为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数量约*.5吨,起拍价:360.*元,加价幅度:*元/次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元。
二、竞买须知
(一)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进行。
(二)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全程参与竞买活动。办理数字证书(CA)相关事项请咨询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请竞买 (略) 昭 (略) (略) 民之家四楼大厅东区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400-6727-66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提交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保证金缴纳凭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报名参与拍卖。(提交资料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 (略) )“http://**”网上提交及线下核实原件资料)。
(五)获取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3日至 2024年9月10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六)竞买报名: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 (略) 上报名。
(七)竞买保证金
1. 竞买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城信用社
银行账号: *2
注:(竞买人缴存竞买保证金时,须备注,例: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
2.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6时00分。竞买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缴纳(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 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4.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5.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至报名者本人账户。
(八)前期工作费用
本次拍卖涉及前期工作费用人民币*元(未含拍卖成交款),其中包含地勘、矿产品取样、化验费、测量、资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等。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一次性足额缴纳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绥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
(九)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止。
三、网上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进行。
四、报价方式
(一)自由竞价
自由竞价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至2024年 9月11日11时00分。
(二)限时竞价
1. (略) 络竞价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进行(动态报价方式包括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人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进行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自由竞价时间截止2024年9月11日11时00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3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 (略) 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时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成交,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活动中,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属违约行为,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力。如该标的重新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标的展示
不再组织标的展示,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自行察看现场、了解标的现状,标的位于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
六、竞买资格确认
1. (略) 上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资料,将在2024年9月10日16 (略) 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活动。
2. 竞买人在参与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有产权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应价最高且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竞价活动结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于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拍卖成交款的缴纳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50%拍卖成交款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剩余第二期50%拍卖成交款须在拍卖公示结束后60日内完成支付,若逾期不能支付的按悔拍处理,缴纳的第一期拍卖成交款按照《成交合同》约定处理。
十、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人民币30,000元(*万元整)的拍卖佣金。
十一、标的物移交
1. 买受人付清第一期拍卖成交款后,由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移交(以实物挖出既有现状移交);
2. 买受人须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并严格按照该协议执行;
3. 标的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成交合同》中约定进行移交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款不包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款、前期工作费用外,还需支付运输成本等相关费用,委托方不承担标的处置、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2.买受人未按缴款通知书及成交合同约定缴纳拍卖成交款、前期投入相关费用之前,不得转运拍卖标的。
3.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品质,对标的物产生的客观损耗无异议,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 竞买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标的现状及标的后续装车运输的风险。拍卖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转运,转运过程中应保证转运安全。转运涉及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等。转运完毕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堆放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包括场地平整恢复等。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发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绥江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4年9月3日
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云 (略) 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绥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拍卖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为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数量约*.5吨,起拍价:360.*元,加价幅度:*元/次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元。
二、竞买须知
(一)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进行。
(二)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全程参与竞买活动。办理数字证书(CA)相关事项请咨询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请竞买 (略) 昭 (略) (略) 民之家四楼大厅东区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400-6727-66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提交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保证金缴纳凭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报名参与拍卖。(提交资料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 (略) )“http://**”网上提交及线下核实原件资料)。
(五)获取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3日至 2024年9月10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六)竞买报名: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 (略) 上报名。
(七)竞买保证金
1. 竞买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城信用社
银行账号: *2
注:(竞买人缴存竞买保证金时,须备注,例: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废弃煤矸石一批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
2.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6时00分。竞买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缴纳(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 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4.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5.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至报名者本人账户。
(八)前期工作费用
本次拍卖涉及前期工作费用人民币*元(未含拍卖成交款),其中包含地勘、矿产品取样、化验费、测量、资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等。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一次性足额缴纳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绥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
(九)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止。
三、网上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进行。
四、报价方式
(一)自由竞价
自由竞价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至2024年 9月11日11时00分。
(二)限时竞价
1. (略) 络竞价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进行(动态报价方式包括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人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进行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自由竞价时间截止2024年9月11日11时00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3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 (略) 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时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成交,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活动中,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属违约行为,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力。如该标的重新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标的展示
不再组织标的展示,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自行察看现场、了解标的现状,标的位于绥江县会仪镇三渡村13组芭蕉湾堆料区。
六、竞买资格确认
1. (略) 上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资料,将在2024年9月10日16 (略) 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活动。
2. 竞买人在参与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有产权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应价最高且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竞价活动结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于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拍卖成交款的缴纳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50%拍卖成交款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剩余第二期50%拍卖成交款须在拍卖公示结束后60日内完成支付,若逾期不能支付的按悔拍处理,缴纳的第一期拍卖成交款按照《成交合同》约定处理。
十、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人民币30,000元(*万元整)的拍卖佣金。
十一、标的物移交
1. 买受人付清第一期拍卖成交款后,由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移交(以实物挖出既有现状移交);
2. 买受人须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并严格按照该协议执行;
3. 标的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成交合同》中约定进行移交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款不包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款、前期工作费用外,还需支付运输成本等相关费用,委托方不承担标的处置、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2.买受人未按缴款通知书及成交合同约定缴纳拍卖成交款、前期投入相关费用之前,不得转运拍卖标的。
3.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品质,对标的物产生的客观损耗无异议,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 竞买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标的现状及标的后续装车运输的风险。拍卖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转运,转运过程中应保证转运安全。转运涉及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等。转运完毕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堆放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包括场地平整恢复等。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发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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