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石墙镇石蛾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公开抽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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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石墙镇石蛾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公开抽选公告

1. 抽选条件

本公开抽选项目 南川区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石墙镇石蛾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 已由 (略)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南川农委发〔202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抽选人为 (略) 南川区 石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石墙镇石蛾村1、2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新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2处,沟渠整治3500米;整治张家 (略) 、菜园地1600平方米;整治房屋20户1100平方米;新建村级客运临时停靠点1个;新建5处文化标识;维修整治石蛾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顶提肩、砌墙、瓦面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元(含税),且含安全文明措施费*.41元。

2.4 发包范围: 维修整治工程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批复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 ,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 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 证明材料。

3.2 各报名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报名。

3.3 报名人需投标前向抽选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在中标结果出来后,中标单位签合同时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抽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00元(**万元整)。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5 本工程无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过第三方审计结算完成后中选人提交工程结算款的3%的工程质保金后,抽选人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100%。

4. 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 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 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略) 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南川区石墙镇汇仓村2组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娜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名: (略) 南川区财政局

账 号: *4497-*


1. 抽选条件

本公开抽选项目 南川区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石墙镇石蛾村村容村貌改造工程 已由 (略)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南川农委发〔202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抽选人为 (略) 南川区 石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石墙镇石蛾村1、2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新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2处,沟渠整治3500米;整治张家 (略) 、菜园地1600平方米;整治房屋20户1100平方米;新建村级客运临时停靠点1个;新建5处文化标识;维修整治石蛾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顶提肩、砌墙、瓦面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元(含税),且含安全文明措施费*.41元。

2.4 发包范围: 维修整治工程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批复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 ,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 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 证明材料。

3.2 各报名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报名。

3.3 报名人需投标前向抽选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在中标结果出来后,中标单位签合同时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抽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00元(**万元整)。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5 本工程无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过第三方审计结算完成后中选人提交工程结算款的3%的工程质保金后,抽选人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100%。

4. 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南川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 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 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略) 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南川区石墙镇汇仓村2组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娜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名: (略) 南川区财政局

账 号: *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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