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告字号
合规资告字号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合规资告字[2024]12号)
合规资告字[2024]12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9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九峰组团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0 | ||
起始价: | 587.*元 | 加价幅度: | 32.*元 | ||||
备注: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 2.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 3.容积率不小于1.2。 4.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须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控制高度按审定的方案执行。 6. (略) 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不低于38%,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28%。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7.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4〕0016号执行。 8.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 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80元/平方米,总价款587.*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10.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11.竞得人必须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12.竞买须知及履约监管协议详见“ (略) 公共 (略) ”(http://**)。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7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到 (略)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7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0 (略)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 (略) ”(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8时0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合规资告字[2024]12号)
合规资告字[2024]12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9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九峰组团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0 | ||
起始价: | 587.*元 | 加价幅度: | 32.*元 | ||||
备注: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 2.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 3.容积率不小于1.2。 4.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须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控制高度按审定的方案执行。 6. (略) 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不低于38%,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28%。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7.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4〕0016号执行。 8.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 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80元/平方米,总价款587.*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10.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11.竞得人必须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12.竞买须知及履约监管协议详见“ (略) 公共 (略) ”(http://**)。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7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到 (略)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7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0 (略)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 (略) ”(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8时0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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