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略) 拍卖出让PS拍-2024-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 (略) 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时3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4-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拍-2024 - 12号(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 | (略) 清塘分区单元(*-03)-D/E/F基本单元控规范围内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8 | 70年 | 拍卖 | 4500 |
该宗地出让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4】26号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 (略) 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2.07亿元,加价幅度*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4 -12号地块为人民币*仟*佰万元整(¥*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2、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000;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 (略) 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4、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9961;5、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府分理处,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71;6、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888。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2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 (略) 联系。
八、特别提示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笏石镇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函》(莆秀政函〔2024〕95号)及附件内容为准。
九、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二○二四年九月七日
(略) 拍卖出让PS拍-2024-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 (略) 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时3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4-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拍-2024 - 12号(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 | (略) 清塘分区单元(*-03)-D/E/F基本单元控规范围内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8 | 70年 | 拍卖 | 4500 |
该宗地出让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4】26号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 (略) 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2.07亿元,加价幅度*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4 -12号地块为人民币*仟*佰万元整(¥*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2、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000;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 (略) 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4、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9961;5、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府分理处,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71;6、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账号:*888。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2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 (略) 联系。
八、特别提示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笏石镇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 (略) 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函》(莆秀政函〔2024〕95号)及附件内容为准。
九、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二○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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