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资挂2024号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第五批招租标的7
成农交德资挂2024号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第五批招租标的7
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第五批)招租
挂牌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现对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招租(第五批)进行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招租范围:经营业态要求详见《牡丹南(北)苑第五批招租资产清单》。
2.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内租金标准不变,到期 (略) 重新评估价格。
3.物业服务费:2元/平方米/月,其他费用按相关职能部门收费标准为准。
4.履约保证金:0.*元/间进行计算。
5.装修免租期:免租期2个月。
二、重要事项批露
为保障资源合理分配、充分满足民生日常需求及招租活动顺利进行,出租人对招租门面进行了严格的业态规划及业态管控,分批进行招租,报名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约定进行报名及承租,若未遵守或承租后私自变更经营范围,视为违约。
三、标的展示
公告期内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同意交易条件,遵守承租约定。
四、挂牌公告期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16:00(7个工作日);
五、报名相关事项
1.2024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工作时间,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等(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六、特别约定
(一)竞价保证金使用规则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价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竞价资格,请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的汇款时间。
(二)竞租要求
(1)承租后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现有建筑结构和外观设计;单店店招长度应紧贴铺面两侧柱体中线;店招厚度不超过10cm,店招高度约94cm,上沿贴紧雨棚,下沿对齐商铺门上沿。 (略) 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制作悬挂。
(2) (略) 同意后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主体及相关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人负责,由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需赔偿出租人的实际损失。
5.成交后,承租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承租人应按照“来建去留”的原则,即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等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装修,但装修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应及时处理清场,逾期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置且不予赔偿。
(三)其他约定事项
网络竞价流程及竞价规则见《网络竞价须知》。
(四)竞价、定标方式
3.成交当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向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六)标的移交约定
七、违约责任
(一)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若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可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不按时签署租赁合同的,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中心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续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中心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八、联系电话: *、*
九、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
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第五批)招租
挂牌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现对牡丹南(北)苑商业门面招租(第五批)进行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招租范围:经营业态要求详见《牡丹南(北)苑第五批招租资产清单》。
2.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内租金标准不变,到期 (略) 重新评估价格。
3.物业服务费:2元/平方米/月,其他费用按相关职能部门收费标准为准。
4.履约保证金:0.*元/间进行计算。
5.装修免租期:免租期2个月。
二、重要事项批露
为保障资源合理分配、充分满足民生日常需求及招租活动顺利进行,出租人对招租门面进行了严格的业态规划及业态管控,分批进行招租,报名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约定进行报名及承租,若未遵守或承租后私自变更经营范围,视为违约。
三、标的展示
公告期内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同意交易条件,遵守承租约定。
四、挂牌公告期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16:00(7个工作日);
五、报名相关事项
1.2024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工作时间,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等(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六、特别约定
(一)竞价保证金使用规则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价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竞价资格,请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的汇款时间。
(二)竞租要求
(1)承租后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现有建筑结构和外观设计;单店店招长度应紧贴铺面两侧柱体中线;店招厚度不超过10cm,店招高度约94cm,上沿贴紧雨棚,下沿对齐商铺门上沿。 (略) 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制作悬挂。
(2) (略) 同意后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主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主体及相关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人负责,由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需赔偿出租人的实际损失。
5.成交后,承租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承租人应按照“来建去留”的原则,即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等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装修,但装修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应及时处理清场,逾期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置且不予赔偿。
(三)其他约定事项
网络竞价流程及竞价规则见《网络竞价须知》。
(四)竞价、定标方式
3.成交当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向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六)标的移交约定
七、违约责任
(一)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若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可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不按时签署租赁合同的,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中心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续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中心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八、联系电话: *、*
九、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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