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庄湾村农贸市场8号、10号、12号门面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海宁市许村镇庄湾村农贸市场8号、10号、12号门面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略) 许村镇 (略) 场8号、10号、12号门面招租项目 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http://**)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YSJY(XC2024)16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情况 | 租赁 用途 |
1 | (略) 场8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2 | (略) 场10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3 | (略) 场12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三、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四、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五、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 (略) 许村镇人民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7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
开户行:浙江海宁农村 (略) 许村支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 (略) 许村镇庄湾村村委会
八、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九、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十、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许村镇庄湾村村委会
联系人:鲁女士
联系方式:0573-*/*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略) 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
(略) 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0日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略) 许村镇 (略) 场8号、10号、12号门面招租项目 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http://**)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YSJY(XC2024)16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情况 | 租赁 用途 |
1 | (略) 场8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2 | (略) 场10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3 | (略) 场12号门面 | 126.33 | 1 | *.18 | 2683 | 无 | 商业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三、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四、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五、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 (略) 许村镇人民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7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
开户行:浙江海宁农村 (略) 许村支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 (略) 许村镇庄湾村村委会
八、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九、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十、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 (略) 许村镇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许村镇庄湾村村委会
联系人:鲁女士
联系方式:0573-*/*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略) 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
(略) 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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