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S324GDBL* |
标的名称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S324GDBL*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受委托,广 (略) 定于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在“ (略) ”( (略) ,网址:http://**)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幅度 | 装修免租期 | 首月租金起拍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保证金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1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700.7㎡ | 办公 | 60个月 | 每年递增3% | 无 | *.6元/月 | 1000元 | *元 | 有 |
备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本不低于*元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必须为农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且运营机构所建设的孵化器在广东孵化在线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登记备案证明)
3、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页面);
4、需获批国家级星创天地或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者。(提供获批证明)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3、14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9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18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竞买人在约定时 (略) 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 (略) ,需在“ (略) (htt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 (略) ——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拍卖保证金缴纳:在2024年9月18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广 (略) ,账号:*035,开户银行: (略) 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出租物业仅作为办公使用,买受人(承租人)必须为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买受人(承租人)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3、买受人(承租人)应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为目标、以培养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紧密 (略) 农业科技优势,建设农业专业孵化载体。
4、出租物业按拍卖现状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和障碍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或广东 (略) 或委托人(出租人)因经营发展需要需使用或提前收回物业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及补偿或赔偿责任。买受人(承租人)应按委托人(出租人)通知期限无条件腾空并交还场地,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场地自行建设的所有构筑物无偿归委托人(出租人)所有。买受人(承租人)完全理解并清楚本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愿意接受和履行本条款。
地址: (略) (略) 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叶生、*客服
广 (略)
2024年9月12日
项目名称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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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324GDBL* |
标的名称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S324GDBL*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受委托,广 (略) 定于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在“ (略) ”( (略) ,网址:http://**)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幅度 | 装修免租期 | 首月租金起拍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保证金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1 | (略) 天 (略) 66号科研中心大楼(自编G3栋)101至105房、403至410房、412至417房的物业租赁权 | 700.7㎡ | 办公 | 60个月 | 每年递增3% | 无 | *.6元/月 | 1000元 | *元 | 有 |
备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本不低于*元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必须为农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且运营机构所建设的孵化器在广东孵化在线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登记备案证明)
3、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页面);
4、需获批国家级星创天地或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者。(提供获批证明)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3、14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9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18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竞买人在约定时 (略) 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 (略) ,需在“ (略) (htt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 (略) ——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拍卖保证金缴纳:在2024年9月18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广 (略) ,账号:*035,开户银行: (略) 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出租物业仅作为办公使用,买受人(承租人)必须为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买受人(承租人)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3、买受人(承租人)应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为目标、以培养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紧密 (略) 农业科技优势,建设农业专业孵化载体。
4、出租物业按拍卖现状移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和障碍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或广东 (略) 或委托人(出租人)因经营发展需要需使用或提前收回物业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及补偿或赔偿责任。买受人(承租人)应按委托人(出租人)通知期限无条件腾空并交还场地,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场地自行建设的所有构筑物无偿归委托人(出租人)所有。买受人(承租人)完全理解并清楚本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愿意接受和履行本条款。
地址: (略) (略) 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叶生、*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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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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