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4号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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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4号的补充公告

(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4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徐官屯街段庄村集体土地1.4642公顷(合21.963亩)。因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数量发生变化,对京津 (略) (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续表一中,不涉及产权人“徐官屯街道”鱼池8.72亩;新增产权人“李建军”地上附着物为白皮松988棵、变电箱1台、插管井1个、柴油发电机1台、电缆880米、动力线1650米、粉碎机1台、狗舍9.62平方米、锅锥井4眼、核桃树733棵、混凝土地面321.8平方米、 (略) 1563.35平方米、鸡舍5.1平方米、集装箱房1个、监控1套、看护房64.2平方米、空调1台、库房93平方米、柳树81棵、砌坡696平方米、水车1台、围挡380.9米、鸭舍50.5平方米、杨树3棵、鱼池12.06亩、增氧机8台。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4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徐官屯街段庄村集体土地1.4642公顷(合21.963亩)。因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数量发生变化,对京津 (略) (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续表一中,不涉及产权人“徐官屯街道”鱼池8.72亩;新增产权人“李建军”地上附着物为白皮松988棵、变电箱1台、插管井1个、柴油发电机1台、电缆880米、动力线1650米、粉碎机1台、狗舍9.62平方米、锅锥井4眼、核桃树733棵、混凝土地面321.8平方米、 (略) 1563.35平方米、鸡舍5.1平方米、集装箱房1个、监控1套、看护房64.2平方米、空调1台、库房93平方米、柳树81棵、砌坡696平方米、水车1台、围挡380.9米、鸭舍50.5平方米、杨树3棵、鱼池12.06亩、增氧机8台。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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