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8号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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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8号的补充公告

(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8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徐官屯街郑楼村集体土地0.5563公顷(合8.3445亩)。因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数量发生变化,对京津 (略) (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续表一中,产权人“ (略) ”的墙8米、法桐7棵、花墙36米、金银木91丛、栾树4棵、门楼1座、山桃树1棵、丝绵木4棵、杨树8棵、樱桃4棵、迎春340平方米、榆树40棵、紫穗槐0.49亩,变更为产权人“ (略) ”的墙8米、法桐7棵、花墙36米、金银木91丛、栾树4棵、门楼2座、山桃树1棵、丝绵木4棵、杨树8棵、樱桃4棵、迎春340平方米、榆树40棵、紫穗槐0.49亩。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8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徐官屯街郑楼村集体土地0.5563公顷(合8.3445亩)。因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数量发生变化,对京津 (略) (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续表一中,产权人“ (略) ”的墙8米、法桐7棵、花墙36米、金银木91丛、栾树4棵、门楼1座、山桃树1棵、丝绵木4棵、杨树8棵、樱桃4棵、迎春340平方米、榆树40棵、紫穗槐0.49亩,变更为产权人“ (略) ”的墙8米、法桐7棵、花墙36米、金银木91丛、栾树4棵、门楼2座、山桃树1棵、丝绵木4棵、杨树8棵、樱桃4棵、迎春340平方米、榆树40棵、紫穗槐0.49亩。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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