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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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17号(广西壮族自治 (略) 养护中心)第一栋1-102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263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农华武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广西新电力投资 (略) )职工宿舍楼2-603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350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王献斌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10号( (略) (略) )第6栋2-201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908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何凤宁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丽江新区西面(丽江公务员小区)第22栋202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7273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何剑光、赵安萍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二、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 2024年5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友谊大道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1-*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子邮件:*@*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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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17号(广西壮族自治 (略) 养护中心)第一栋1-102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263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农华武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广西新电力投资 (略) )职工宿舍楼2-603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350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王献斌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略) 10号( (略) (略) )第6栋2-201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908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何凤宁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地块编号

HBZCR-*

地块位置

(略) 丽江新区西面(丽江公务员小区)第22栋202号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7273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受让单位

何剑光、赵安萍

备注:

该地块为已购政策性住房原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

二、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 2024年5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友谊大道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1-*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子邮件:*@*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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