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出告字[2024]6号拍卖出让公告中2024-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出告字[2024]6号拍卖出让公告中2024-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肥出告字[2024]6号
(略) 肥乡区人民政府批准,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4-7号 | (略) 与新兴街交叉口西北侧 | *.68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0 | ≤25% | ≥35% | 70 | * | 100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3日,到河北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3日到河北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4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4、地块开发建设按宗地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向政府部门缴纳。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丛台区滏东写字楼2705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丰先生
开户单位: (略) 肥乡区财政局预算外代管资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肥乡支行
账 号:*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3日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肥出告字[2024]6号
(略) 肥乡区人民政府批准,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4-7号 | (略) 与新兴街交叉口西北侧 | *.68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0 | ≤25% | ≥35% | 70 | * | 100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3日,到河北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3日到河北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4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4、地块开发建设按宗地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向政府部门缴纳。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丛台区滏东写字楼2705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丰先生
开户单位: (略) 肥乡区财政局预算外代管资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肥乡支行
账 号:*
(略)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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