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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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实施时间:开始日期2023年1月1日

     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期工程,涉及16个小区,17栋楼,总户数631户,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更换窗户、楼道单元门;二是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涉及16个小区,17栋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改 (略) (略) 、硬化、围墙、大门、弱电桥架,给排水、 (略) 改造,以及强电入地、智能安防系统等;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4部。

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实施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对16个小区中的17栋楼体进行节能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对2个小区加装电梯4部,优化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资金投入情况:该项目资金到位1633.*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1.*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621.*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21.*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元。截至绩效评价日共计支出1553.*元,预算执行率95.1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成立了评价组,自2024年8月1日至8月20日经过前期准备、收集基础资料、审核基础资料、现场勘察、综合分析评价等阶段,对“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2.95分,其中:决策得分15分,过程得分24.85分,产出得分18分,效益得分35.10分。评价等级为“优”。

总体结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立项程序合规;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除加装电梯工作当年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均按计划工作内容完成并及时验收合格,项目成本控制较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老旧小区住宅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统筹机制。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和林县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积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林县人民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推进、调度指挥、监督管理和考核督办等工作,成立了和林格尔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在保障施工安全与质量的同时,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任务如期完成。

2.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

和林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2021年开始,开展前期工作调研时,和林县住建局联合城关镇相关社区多次对政策范围内的小区进行摸排,了解小区现状及收集居民诉求,开展居民改造意愿及需求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与居民形成共识,制定了改造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改造过程中,选举居民代表参与工程监督,在小区内公示改造内容、施工单位,同时公示举报电话,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居民代表共同监督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化、人性化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障居民合理化诉求得到有效落实,做到应改尽改。项目完成后先后收到教委小区、金桥小区、水务局小区等多个小区送的锦旗。

3.2020年,和林格尔县积极争取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结合和林县老旧小区现状,计划对和林县2005年建成的45个老旧小区、72栋楼、2415户、25.*平方米进行改造,编制了《和林格尔县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优先将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加装电梯项目未实施

2023年自治区下达和林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元(呼财建指〔2023〕34号),计划环保局住宅小区加装电梯3部,盛春花园A区住宅小区加装电梯1部,截至目前4部电梯未安装,资金暂未使用。

原因分析:一是和林县人民政府没有对加装电梯出相应的方案,二是因为当年所涉及部分居民对该项目存在异议,为了更好的完成改造任务,将上述问题解决后开始实施。

2.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改造的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改造工程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但是,保修期后并未明确公共设施、绿化等的管理、养护责任者,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建立。

原因分析:已改造的小区各类管线和设施产权明晰,因各小区大多为单体楼,一直实行居民自治的物业管理模式,未建立老旧小区住宅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统筹机制。

五、有关建议

(一)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研制方案工作

建议和林县住建局抓紧办理加装电梯的立项审批手续,尽快研制方案,争取按计划于2024年11月底完成改造。

(二)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住宅“养老金”制度,探索存量住房更新改造可持续发展模式。尽快出台《老旧小区筹集维修资金指导办法》,明确筹集方式、缴存标准、监管主体、审批使用等事项。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实施时间:开始日期2023年1月1日

     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期工程,涉及16个小区,17栋楼,总户数631户,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更换窗户、楼道单元门;二是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涉及16个小区,17栋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改 (略) (略) 、硬化、围墙、大门、弱电桥架,给排水、 (略) 改造,以及强电入地、智能安防系统等;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4部。

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实施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对16个小区中的17栋楼体进行节能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对2个小区加装电梯4部,优化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资金投入情况:该项目资金到位1633.*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1.*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621.*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21.*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元。截至绩效评价日共计支出1553.*元,预算执行率95.1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成立了评价组,自2024年8月1日至8月20日经过前期准备、收集基础资料、审核基础资料、现场勘察、综合分析评价等阶段,对“2023年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2.95分,其中:决策得分15分,过程得分24.85分,产出得分18分,效益得分35.10分。评价等级为“优”。

总体结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立项程序合规;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除加装电梯工作当年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均按计划工作内容完成并及时验收合格,项目成本控制较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老旧小区住宅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统筹机制。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和林县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积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林县人民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推进、调度指挥、监督管理和考核督办等工作,成立了和林格尔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在保障施工安全与质量的同时,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任务如期完成。

2.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

和林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2021年开始,开展前期工作调研时,和林县住建局联合城关镇相关社区多次对政策范围内的小区进行摸排,了解小区现状及收集居民诉求,开展居民改造意愿及需求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与居民形成共识,制定了改造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改造过程中,选举居民代表参与工程监督,在小区内公示改造内容、施工单位,同时公示举报电话,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居民代表共同监督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化、人性化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障居民合理化诉求得到有效落实,做到应改尽改。项目完成后先后收到教委小区、金桥小区、水务局小区等多个小区送的锦旗。

3.2020年,和林格尔县积极争取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结合和林县老旧小区现状,计划对和林县2005年建成的45个老旧小区、72栋楼、2415户、25.*平方米进行改造,编制了《和林格尔县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优先将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加装电梯项目未实施

2023年自治区下达和林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元(呼财建指〔2023〕34号),计划环保局住宅小区加装电梯3部,盛春花园A区住宅小区加装电梯1部,截至目前4部电梯未安装,资金暂未使用。

原因分析:一是和林县人民政府没有对加装电梯出相应的方案,二是因为当年所涉及部分居民对该项目存在异议,为了更好的完成改造任务,将上述问题解决后开始实施。

2.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改造的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改造工程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但是,保修期后并未明确公共设施、绿化等的管理、养护责任者,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建立。

原因分析:已改造的小区各类管线和设施产权明晰,因各小区大多为单体楼,一直实行居民自治的物业管理模式,未建立老旧小区住宅专项资金归集、使用、统筹机制。

五、有关建议

(一)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研制方案工作

建议和林县住建局抓紧办理加装电梯的立项审批手续,尽快研制方案,争取按计划于2024年11月底完成改造。

(二)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住宅“养老金”制度,探索存量住房更新改造可持续发展模式。尽快出台《老旧小区筹集维修资金指导办法》,明确筹集方式、缴存标准、监管主体、审批使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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