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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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2024-075
项目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 (略) 21号物业等共两宗项目出租挂牌公告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组织方: (略) (略) 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4]075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8-16 15:00:00
交易编号:*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9-03 10:00:00
底价(万元): 0.869竞买保证金(万元): 2.607
报价幅度(万元): 0.009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3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09-03 10:00:00
成交人: 惠阳区现代 (略) 成交价: 0.*元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阳区淡水街 (略) 21号,租赁面积110㎡,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标的装修为精装修,水电齐全,完损程度良好。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 (略) (略) 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略) 惠阳 (略) 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共5年,分两个周期,前3年为第一周期,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后2年为第二周期,每月租金按第一周期的月租金价格的10%递增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需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转租。

(十)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同时需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书》。

(十一)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 (略) 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2024-075
项目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 (略) 21号物业等共两宗项目出租挂牌公告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21号物业租赁组织方: (略) (略) 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4]075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8-16 15:00:00
交易编号:*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9-03 10:00:00
底价(万元): 0.869竞买保证金(万元): 2.607
报价幅度(万元): 0.009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3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09-03 10:00:00
成交人: 惠阳区现代 (略) 成交价: 0.*元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阳区淡水街 (略) 21号,租赁面积110㎡,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标的装修为精装修,水电齐全,完损程度良好。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 (略) (略) 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略) 惠阳 (略) 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共5年,分两个周期,前3年为第一周期,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后2年为第二周期,每月租金按第一周期的月租金价格的10%递增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需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转租。

(十)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同时需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书》。

(十一)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 (略) 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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