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德市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自然资矿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
地址: (略) 桐汭街 (略) 3号
二、 (略)
(略) (略) 网(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三)地理位置: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位于升平街道团山村,距城区正南方向2千米处,新设矿权范围是原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矿权平面范围内继续向深部开采的范围。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等:矿区面积0.1185平方公里,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94 | *.53 |
2 | *.31 | *.35 |
3 | *.60 | *.30 |
4 | *.74 | *.37 |
5 | *.09 | *.35 |
(五)资源储量:依据《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出让资源量规模1513.*吨(含建筑用砂1463.*吨,强风化岩49.*吨),《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为建筑用砂1097.*吨,风化层47.*吨。
(六)设计开采标高:+233.63米~+105米。
(七)出让年限:11年(不含基建期1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规模*吨/年。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等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
(三)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6日10时。
(四)网址:http://**。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竞买人 (略) (略) 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
(三)申请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申请人先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竞买 (略) (略) 网(http://**)-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选择登录方式(CA登录)-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
(四)申请报名需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竞买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等事项承诺书;
4、银行保函。竞买人须开立*元的银行保函。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全额提取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挂牌结束后,提交银行保函的未竞得人凭身份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自行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5、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符合竞买申请资格条件的,将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一)起始价:人民币8085.*元;
(二)增价规则: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人民币*元的整数倍;
(三)报价时间: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人报价分为自由竞价及延时竞价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竞价时间如下表:
标的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 2024年10月23日10时 至2024年11月6日1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 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120秒 |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八、出让收益严格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综〔2023〕1079号)执行。
九、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调整对矿山实施关闭,矿业权人须积极配合,自行无偿拆除采矿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采矿权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现场及周边环境,详细了解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及当地政府矿山整治、产业转型相关政策,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四)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银行担保函经济风险。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应在挂牌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 (略) 提出(以公告期内收到的时间为准),挂牌公告期限届满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十一、《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签订
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一律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同时按照国家24部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其他事宜:
(一)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矿山开采不得使用火工品,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用电、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林业、应急、水利、发改、生态环境、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按国家相关规定预存基金,并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三)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关闭矿山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拆除撤出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方及政府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并承担拆除及复垦费用。
(四)挂牌成交的,竞得人须另行支付经评估认定的原采矿权人相关资产费用4172.*元,资产明细详见安徽东 (略) 出具的《皖东评【2024】063号评估报告书》,该款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付至原矿权人指定账户,竞得人按约定付清该款项后10日内,将在升平街道办事处协助下以资产现场、现状为准办理移交手续。
(五)竞买人应全面仔细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同 (略) 站发布:
1、自然资 (略) 站(http://**);
2、安徽省自然资 (略) 站(http://**);
3、 (略) 人民 (略) 站(http://**);
十四、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宁科长
联系电话:0563-*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阮洋 孟洁
联系电话:0563-*
(三) (略)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略)
提交时间:
2024-09-18 15:10:42
交易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09-18 15:24:1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广自然资矿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
地址: (略) 桐汭街 (略) 3号
二、 (略)
(略) (略) 网(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三)地理位置: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位于升平街道团山村,距城区正南方向2千米处,新设矿权范围是原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矿权平面范围内继续向深部开采的范围。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等:矿区面积0.1185平方公里,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94 | *.53 |
2 | *.31 | *.35 |
3 | *.60 | *.30 |
4 | *.74 | *.37 |
5 | *.09 | *.35 |
(五)资源储量:依据《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出让资源量规模1513.*吨(含建筑用砂1463.*吨,强风化岩49.*吨),《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为建筑用砂1097.*吨,风化层47.*吨。
(六)设计开采标高:+233.63米~+105米。
(七)出让年限:11年(不含基建期1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规模*吨/年。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等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
(三)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6日10时。
(四)网址:http://**。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竞买人 (略) (略) 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
(三)申请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申请人先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竞买 (略) (略) 网(http://**)-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选择登录方式(CA登录)-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
(四)申请报名需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竞买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等事项承诺书;
4、银行保函。竞买人须开立*元的银行保函。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全额提取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挂牌结束后,提交银行保函的未竞得人凭身份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自行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5、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符合竞买申请资格条件的,将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一)起始价:人民币8085.*元;
(二)增价规则: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人民币*元的整数倍;
(三)报价时间: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人报价分为自由竞价及延时竞价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竞价时间如下表:
标的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略) 苗冲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 2024年10月23日10时 至2024年11月6日1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 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120秒 |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八、出让收益严格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综〔2023〕1079号)执行。
九、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调整对矿山实施关闭,矿业权人须积极配合,自行无偿拆除采矿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采矿权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现场及周边环境,详细了解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及当地政府矿山整治、产业转型相关政策,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四)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银行担保函经济风险。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应在挂牌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 (略) 提出(以公告期内收到的时间为准),挂牌公告期限届满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十一、《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签订
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一律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同时按照国家24部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其他事宜:
(一)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矿山开采不得使用火工品,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用电、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林业、应急、水利、发改、生态环境、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按国家相关规定预存基金,并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三)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关闭矿山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拆除撤出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方及政府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并承担拆除及复垦费用。
(四)挂牌成交的,竞得人须另行支付经评估认定的原采矿权人相关资产费用4172.*元,资产明细详见安徽东 (略) 出具的《皖东评【2024】063号评估报告书》,该款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付至原矿权人指定账户,竞得人按约定付清该款项后10日内,将在升平街道办事处协助下以资产现场、现状为准办理移交手续。
(五)竞买人应全面仔细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同 (略) 站发布:
1、自然资 (略) 站(http://**);
2、安徽省自然资 (略) 站(http://**);
3、 (略) 人民 (略) 站(http://**);
十四、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宁科长
联系电话:0563-*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阮洋 孟洁
联系电话:0563-*
(三) (略)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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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提交时间:
2024-09-18 15: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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