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十烈社区美丽宜居村补遗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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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十烈社区美丽宜居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竞选人:

现对“荣昌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十烈社区美丽宜居村)”做如下补遗: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0.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中“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修改为:“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
三、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款支付中“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修改为:“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
四、本项目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 9 月 24 日 9 时 30 分;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 9 月 24日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份,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符时,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竞选人注 (略) 上查看,无论竞选人是否查阅,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比选人:荣昌区吴家镇十烈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宸瑾 (略)

2024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发布的, (略) 公共 (略) (荣昌区)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各潜在竞选人:

现对“荣昌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十烈社区美丽宜居村)”做如下补遗: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0.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中“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修改为:“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
三、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款支付中“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修改为:“①预付款:开工令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预付款*元。②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的审计,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后先由承包人一次性缴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3%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保金后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价款的100%。质保期满后,经监理单位、比选人组织现场检查质量合格比选人据实无息支付。”
四、本项目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 9 月 24 日 9 时 30 分;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 9 月 24日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份,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符时,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竞选人注 (略) 上查看,无论竞选人是否查阅,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比选人:荣昌区吴家镇十烈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宸瑾 (略)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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