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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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1. 1
    出让公告
  2. 2
    补充公告
  3. 3
    结果公布/公示
  4. 4
    其他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09-19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挂告字[2024]010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准入产业类型

    出让年限(年)

    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阶段及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交地、动竣工时间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

    建筑高度(米)

    *

    云龙乡后垅村

    *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50

    1.1≤且≤3.0

    ≥40%

    15%≤且≤20%

    ≤36

    1035

    207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但在本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9日17时00分(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 (略) 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经资格审查获取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 (略) 上报价。

    四、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4年10月7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16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0月10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22日 16时0分0秒

    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地块成交价中只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政府土地收益、出让审批规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三通一平”开发费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费*元/亩等,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气象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2、本次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3、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资规局《关于云龙乡后垅村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

    4、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闽清县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5、竞得人应于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县资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宗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④中国 (略) 闽清支行**

    ⑤中国邮政 (略) 闽清县支行 *940

    ⑥福建 (略) 闽清支行*001

    ⑦浙江稠州 (略) 福州闽清支行 **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

    网址:http://**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4年9月19日

  1. 1
    出让公告
  2. 2
    补充公告
  3. 3
    结果公布/公示
  4. 4
    其他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09-19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挂告字[2024]010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准入产业类型

    出让年限(年)

    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阶段及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交地、动竣工时间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

    建筑高度(米)

    *

    云龙乡后垅村

    *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50

    1.1≤且≤3.0

    ≥40%

    15%≤且≤20%

    ≤36

    1035

    207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但在本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9日17时00分(工作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 (略) 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经资格审查获取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 (略) 上报价。

    四、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4年10月7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16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0月10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22日 16时0分0秒

    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地块成交价中只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政府土地收益、出让审批规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三通一平”开发费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费*元/亩等,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气象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2、本次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3、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资规局《关于云龙乡后垅村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

    4、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闽清县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5、竞得人应于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县资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宗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④中国 (略) 闽清支行**

    ⑤中国邮政 (略) 闽清县支行 *940

    ⑥福建 (略) 闽清支行*001

    ⑦浙江稠州 (略) 福州闽清支行 **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

    网址:http://**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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