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A289Q7办公车辆交易公告
鲁A289Q7办公车辆交易公告
JWZC[2024]082 | |||
项目名称 | 鲁A289Q7办公车辆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9.25—2024.10.12 | ||
主 要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诚志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诚志资评报字[2024]第0132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2024年7月11日董事会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关于同意车辆处置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天桥区 (略) 48-15号四建美林大厦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所属宝马WBAGN#D车辆。车牌号,2004年6月启用,行驶里程约为#公里,车辆年审至2025年6月,交强险至2025年8月26日。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诚志资评报字[2024]第0132号评估报告。 现场查勘联系人:韩老师,#。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3、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 7、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价格为含税金额。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JWZC[2024]082 | |||
项目名称 | 鲁A289Q7办公车辆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9.25—2024.10.12 | ||
主 要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诚志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诚志资评报字[2024]第0132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2024年7月11日董事会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关于同意车辆处置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四建(集团)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天桥区 (略) 48-15号四建美林大厦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四建集团房 (略) 所属宝马WBAGN#D车辆。车牌号,2004年6月启用,行驶里程约为#公里,车辆年审至2025年6月,交强险至2025年8月26日。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诚志资评报字[2024]第0132号评估报告。 现场查勘联系人:韩老师,#。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3、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 7、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价格为含税金额。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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