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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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1. 1
    出让公告
  2. 2
    补充公告
  3. 3
    结果公布/公示
  4. 4
    其他公告
    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2024-09-26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
    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的公告
    (樟采矿公〔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拍卖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的函》等文件精神,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永泰县樟 (略) 155号
    二、 (略)
    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半山
    面积: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标高
    1 *.489 *.590 -121.77米至28.23米
    2 *.076 *.523
    3 *.194 *.986
    4 *.482 *.432
    5 *.787 *.827
    资源储量:3.*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121.77米至 28.2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0.*元
    出让收益率: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均可报名竞买。2.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异常名录。3.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4.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元,原件须送达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参加的竞买人与保函上的名称要一致(格式要求详见出让文件)。5.本次采矿权 (略) 络报名受理、现场提交银行保函、网络竞价模式,竞买人请提前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账号注册。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上午10:00
    网上地址:http://**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须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账号注册,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出让公告;(2)竞价出让须知;(3)采矿权项目简介;(4)矿区位置示意图;(5)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样式);(6)采矿权出让合同(样式);(7)竞买人申请表;(8)委托书;(9)法人代表证明书;(10)竞买承诺书;(11)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 (略) 上受理和现场提交保函模式,竞买人请提前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账号注册,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在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6 (略) 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申请表;(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5)银行投标保函;(6)竞买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置拍卖底价。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鉴于矿业权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测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承担全部风险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次出让的矿业权存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馈。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竞价期限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逾期以任何方式提出疑问的,均不予答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有上述第1、2、3条违约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人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工作由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电子 (略) 络报名,按照价高者 (略) 络竞价拍卖出让。(二)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永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详细使用说明可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下方的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三)竞买人应当认真阅读出让文件资料。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公开出让文件及勘查区范围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指定 (略) 络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三人的,将终止公开出让活动。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收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矿泉水的出让收益率为3%)。
    (五)竞得人应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开采安全。
    (六)竞得人在今后开发过程中,必须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91—*;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技术电话:0591—*。
    本公告在自然资 (略) 站、福建省阳光矿政系统、永泰县人民 (略) 站、 (略) 公共 (略) 站同时发布。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

  1. 1
    出让公告
  2. 2
    补充公告
  3. 3
    结果公布/公示
  4. 4
    其他公告
    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2024-09-26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2024年第一次公开出让永泰县葛岭镇
    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的公告
    (樟采矿公〔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拍卖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的函》等文件精神,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永泰县樟 (略) 155号
    二、 (略)
    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泰县葛岭镇方广岩矿区矿泉水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半山
    面积: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标高
    1 *.489 *.590 -121.77米至28.23米
    2 *.076 *.523
    3 *.194 *.986
    4 *.482 *.432
    5 *.787 *.827
    资源储量:3.*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121.77米至 28.2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0.*元
    出让收益率: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均可报名竞买。2.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异常名录。3.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4.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元,原件须送达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参加的竞买人与保函上的名称要一致(格式要求详见出让文件)。5.本次采矿权 (略) 络报名受理、现场提交银行保函、网络竞价模式,竞买人请提前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账号注册。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上午10:00
    网上地址:http://**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须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账号注册,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出让公告;(2)竞价出让须知;(3)采矿权项目简介;(4)矿区位置示意图;(5)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样式);(6)采矿权出让合同(样式);(7)竞买人申请表;(8)委托书;(9)法人代表证明书;(10)竞买承诺书;(11)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 (略) 上受理和现场提交保函模式,竞买人请提前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账号注册,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在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6 (略) 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申请表;(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5)银行投标保函;(6)竞买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置拍卖底价。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鉴于矿业权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测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承担全部风险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次出让的矿业权存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馈。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竞价期限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逾期以任何方式提出疑问的,均不予答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有上述第1、2、3条违约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人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工作由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电子 (略) 络报名,按照价高者 (略) 络竞价拍卖出让。(二)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永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详细使用说明可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下方的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三)竞买人应当认真阅读出让文件资料。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公开出让文件及勘查区范围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指定 (略) 络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人数少于三人的,将终止公开出让活动。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收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矿泉水的出让收益率为3%)。
    (五)竞得人应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开采安全。
    (六)竞得人在今后开发过程中,必须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91—*;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技术电话:0591—*。
    本公告在自然资 (略) 站、福建省阳光矿政系统、永泰县人民 (略) 站、 (略) 公共 (略) 站同时发布。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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