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4]32号)
渝秀告字[2024]32号 2024/9/25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级别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XS-24CR-32号 | 中心城区C17-1/03地块(一) | 平凯街道凤栖社区 | 二类居住用地 | 2级 | # | ≤2 | # | ≤35 | ≥30 | 60 | 50 | #.02 | 2200 |
XS-24CR-33号 | 中心城区C17-1/03地块(二) | 平凯街道凤栖社区 | 二类居住用地 | 2级 | #.72 | ≤2 | #.44 | ≤35 | ≥30 | 60 | 50 | ||
备注 | 1.住宅类停车位标准按不低于1个车位/户配建,其他类停车位标准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配建执行。(强制性) 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须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要求; 3.下阶段须由建设单位提供地块方案设计三维模型,该模型须符合《DB50/ (略) 三维建模技术规范》要求。(强制性) 4.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及相关专项建筑设计要求。 5. (略) 建设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6.须同步无偿打造C17-3/03地块13.5亩公园绿地,并无 (略) 管理中心。 7.按相关要求配建18班幼儿园,并无偿移交县教委;按相关要求配建公共厕所。 8.在C30-4/4地块配建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民族中学,产权直接登记至民族中学名下。 |
二、报名期限: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
三、报名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宗地竞买申请人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秀山县,则须在秀山 (略) 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四、出让方式: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2 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挂牌)地 (略) 。
五、竞买条件:(一)C17-1/03地块竞得人须在C30-4/4地块配建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配建项目投资约#万元(最终以预算绩效评审结果为准),用地面积约71亩,班级数为36班,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
(二)竞得人须依据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配建,配建内容为建筑主体、 (略) 、照明、场内场外硬质铺装、装饰装修(不包括教育设施设备、厨房设施设备)、绿化配套等,建成后须达到对外招生标准。
(三)该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业主单位为民族中学,民族中学享有业主方应享受的所有权利。
(四)竞得人须负责学校配建项目建设的所有费用,须严格控制学校配建项目投资预算,若确需追加预算投资的,经县教委、县财政局、民族中学论证同意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据实追加预算投资;若学校配建项目投资预算低于#万元,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由县规划自然局牵头测算。
(五)若学校配建项目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合格,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学校项目投资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竞得人须确保学校配建项目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并无偿移交给民族中学(达到对外招生标准),该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民族中学。
(七)若因不可抗因素,经相关部门论证确需调整学校配建项目设计方案的,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学校配建项目设计方案调整;若因不可抗因素及政府原因导致学校配建项目竣工延期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竣工时间顺延。
(八)学校配建项目工程质量需由民族中学聘请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管,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导,县教委、民族中学及工程参建方参与学校配建项目验收,学校配建项目工程须通过验收合格,达到对外招生标准;若学校配建项目未通过验收,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
(九)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本县,则竞得人须在本 (略) 或新公司设立监管账户接受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在秀山县进行独立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十)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账户注入学校配建项目#元保证资金,专项用于学校学校配建项目建设使用,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学校配建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费用。
(十一)竞得人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账户注入学校配建项目#元保证资金后,10日内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得人需在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时按建设学校的结算金额补交契税、印花税。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依法确定竞得人。
七、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7:0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网址:http://**)或 (略) 查阅或下载出让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华敏、#宇婷
联系电话:023-#、023-#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略) 秀山五岳广场支行 | 重庆农村 (略) 秀山支行 | 中国 (略) 重庆 (略) 支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 | ## | #96 | ## |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
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4]32号)
渝秀告字[2024]32号 2024/9/25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级别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XS-24CR-32号 | 中心城区C17-1/03地块(一) | 平凯街道凤栖社区 | 二类居住用地 | 2级 | # | ≤2 | # | ≤35 | ≥30 | 60 | 50 | #.02 | 2200 |
XS-24CR-33号 | 中心城区C17-1/03地块(二) | 平凯街道凤栖社区 | 二类居住用地 | 2级 | #.72 | ≤2 | #.44 | ≤35 | ≥30 | 60 | 50 | ||
备注 | 1.住宅类停车位标准按不低于1个车位/户配建,其他类停车位标准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配建执行。(强制性) 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须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要求; 3.下阶段须由建设单位提供地块方案设计三维模型,该模型须符合《DB50/ (略) 三维建模技术规范》要求。(强制性) 4.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及相关专项建筑设计要求。 5. (略) 建设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6.须同步无偿打造C17-3/03地块13.5亩公园绿地,并无 (略) 管理中心。 7.按相关要求配建18班幼儿园,并无偿移交县教委;按相关要求配建公共厕所。 8.在C30-4/4地块配建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民族中学,产权直接登记至民族中学名下。 |
二、报名期限: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
三、报名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宗地竞买申请人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秀山县,则须在秀山 (略) 或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四、出让方式: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2 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挂牌)地 (略) 。
五、竞买条件:(一)C17-1/03地块竞得人须在C30-4/4地块配建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配建项目投资约#万元(最终以预算绩效评审结果为准),用地面积约71亩,班级数为36班,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
(二)竞得人须依据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配建,配建内容为建筑主体、 (略) 、照明、场内场外硬质铺装、装饰装修(不包括教育设施设备、厨房设施设备)、绿化配套等,建成后须达到对外招生标准。
(三)该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业主单位为民族中学,民族中学享有业主方应享受的所有权利。
(四)竞得人须负责学校配建项目建设的所有费用,须严格控制学校配建项目投资预算,若确需追加预算投资的,经县教委、县财政局、民族中学论证同意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据实追加预算投资;若学校配建项目投资预算低于#万元,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由县规划自然局牵头测算。
(五)若学校配建项目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合格,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学校项目投资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竞得人须确保学校配建项目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并无偿移交给民族中学(达到对外招生标准),该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民族中学。
(七)若因不可抗因素,经相关部门论证确需调整学校配建项目设计方案的,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学校配建项目设计方案调整;若因不可抗因素及政府原因导致学校配建项目竣工延期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竣工时间顺延。
(八)学校配建项目工程质量需由民族中学聘请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管,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导,县教委、民族中学及工程参建方参与学校配建项目验收,学校配建项目工程须通过验收合格,达到对外招生标准;若学校配建项目未通过验收,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
(九)若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不隶属于本县,则竞得人须在本 (略) 或新公司设立监管账户接受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在秀山县进行独立开发建设(申请竞买时递交承诺书)。
(十)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账户注入学校配建项目#元保证资金,专项用于学校学校配建项目建设使用,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学校配建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费用。
(十一)竞得人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监管账户注入学校配建项目#元保证资金后,10日内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得人需在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时按建设学校的结算金额补交契税、印花税。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依法确定竞得人。
七、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7:0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网址:http://**)或 (略) 查阅或下载出让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华敏、#宇婷
联系电话:023-#、023-#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略) 秀山五岳广场支行 | 重庆农村 (略) 秀山支行 | 中国 (略) 重庆 (略) 支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 | ## | #96 | ## |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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