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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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4]43号)
北自然资告字[2024]43号 2024年09月26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11〕19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883.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略) 环保局旁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500≤ 并且 ≤3.300 建筑密度(%): ≤58.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883.8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7日在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他条件:1、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草地的情况,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2、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 (略) 、有 (略) 、通信光缆 (略) (略) 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4、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 (略) (略) 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略) 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5、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35%;6、G〔2011〕19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184号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24〕4号文要求进行建设;(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24〕4号文。(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八)付款时间: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0290号
联 系 人:莫先生、严先生
联系电话:0775-#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出让公告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4]43号)
北自然资告字[2024]43号 2024年09月26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11〕19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883.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略) 环保局旁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500≤ 并且 ≤3.300 建筑密度(%): ≤58.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883.8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7日在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他条件:1、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草地的情况,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2、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 (略) 、有 (略) 、通信光缆 (略) (略) 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4、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 (略) (略) 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略) 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5、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35%;6、G〔2011〕19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184号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24〕4号文要求进行建设;(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24〕4号文。(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八)付款时间: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0290号
联 系 人:莫先生、严先生
联系电话:0775-#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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