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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4)55号

经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023-14

椰林镇

*

商业用地

12.0

40.0

≤2.3

≤35

≥35

≤45

7342.0000

4379.0000

城镇住宅用地 (安置房)

88.0

70.0

≤2.3

≤35

≥35

≤45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1.该宗地控规设定容积率≤2.3,城镇住宅用地占比≤88%,零售商业用地占比≥12%(该宗地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容积率及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比例最终按照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2.配建燃气调压站(占地面积不低于100 m2);停车位配建标准为零售商业1.0车位/100m2建筑面积、城镇住宅1.0车位/120m2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滨水一线的建筑空间型态。滨水一线的商住用地的 (略) 应当遵循“滨水开敞、逐级跌落”的原则,临河一线 (略) 以商业建筑为主,保持滨河一侧公共性和商业连续。

(二)宗地净地情况: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该宗地的《净地条件核定表》,该地块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统一收储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该宗地按照现状出让。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度产值(万元/亩)

年度税收(万元/亩)

达产年限(年)

2023-14

发展“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

≥450

/

/

/


其他准入条件:

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低于50%,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地确定用地单位后,竞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竞得人可持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竞得人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按照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道、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要求 (略) 理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属地质灾 (略) 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 (略) 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项目动工、竣工时间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开竣工,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按照闲置土地有关的规 (略) 置。 2.该宗地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议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略) 范围内,根据《 (略) 关于“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B14安置地块)土地出让相关条件的函》(陵建函〔2024〕106号),该宗地拟建项目属房地产业商住用地,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不低于*元/亩,项目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元人民币,不设年度产值和税收指标。竞得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约定动工之日起半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25%,一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50%,两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100%。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不得以股权变更等形式变相转移土地使用权。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3.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低于50%,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竞得人应当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完工综合备案后,回迁安置房配套建设的物业用房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及其建筑基底使用的土地一并无偿移交陵水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5.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更新项目(一期)回迁安置房建筑方案设计》进行设计。项目建设需 (略) 控规及《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具体依照经审批主管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该宗地配套的公共设施不得对外销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 (略) 住户进行租赁不可对外销售,地上停车位可对商铺进行租赁,地下停车位(非人防车位)的产权权属归回迁安置户共有,租金用于回迁安置户的物业管理。 6.回迁安置房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装修标准为平均单价不低于900元/平方米,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未按照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建设的, (略) 监督整改到位。园林及外围工程(建筑基底以外部分)平均单价不低于650元/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回购限定价格:住宅价格:建筑面积6310元/㎡。 (略) 点价格:首层商业:*元/㎡,二层及以上商业:6400元/㎡。回迁安置房、回迁商业,均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按以上限定价格购买。土地竞得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7.回迁安置房、 (略) 点,均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按以上限定价格回购。土地竞得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相关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根据《陵水黎 (略) 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六条“创新土地供应政策, (略) 场主体活力, (略) 更新单元(项目)实际情况,可将更新单元(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规划控制要素、产业条件以及公共设施、回迁商品房设计等纳入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经营性可出让用地及回迁商品房用地采取公开挂牌办理供地手续,竞买须提交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规定 (略) 《关于“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B14安置地块)土地出让相关条件的函》(陵建函〔2024〕106号),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须持有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 (略) 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

五、挂牌报 (略) 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10时15分

(二) (略) 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 (略) 上限时竞价的,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阶段竞价/现场摇号: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土地价格上限,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价格达到 *.*元 时,转为 摇号 。

摇号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

摇号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阶段竞价和现场摇号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报名企业资格 (略) 进行初审(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 (略) 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本宗地地价最高报价设定为*.*元,现场竞价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报价*.*元,现场转入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底价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前严格保密。 (三)《陵 (略) 更新项目(一期)回迁安置房建筑设计方案N-G-08-1地块》向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咨询获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庞敏,0898-*。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 (略) 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 (略) 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 (略) 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 (略) 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 (略) 络延 (略) 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林女士 卢先生 。

联系电话: 0898-* 。

(略) 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2号海南国机大厦 (略) ( (略) (略) 红绿灯 (略) 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 (略) 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09月30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4)55号

经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023-14

椰林镇

*

商业用地

12.0

40.0

≤2.3

≤35

≥35

≤45

7342.0000

4379.0000

城镇住宅用地 (安置房)

88.0

70.0

≤2.3

≤35

≥35

≤45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1.该宗地控规设定容积率≤2.3,城镇住宅用地占比≤88%,零售商业用地占比≥12%(该宗地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容积率及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比例最终按照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2.配建燃气调压站(占地面积不低于100 m2);停车位配建标准为零售商业1.0车位/100m2建筑面积、城镇住宅1.0车位/120m2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滨水一线的建筑空间型态。滨水一线的商住用地的 (略) 应当遵循“滨水开敞、逐级跌落”的原则,临河一线 (略) 以商业建筑为主,保持滨河一侧公共性和商业连续。

(二)宗地净地情况: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该宗地的《净地条件核定表》,该地块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统一收储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该宗地按照现状出让。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度产值(万元/亩)

年度税收(万元/亩)

达产年限(年)

2023-14

发展“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

≥450

/

/

/


其他准入条件:

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低于50%,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地确定用地单位后,竞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竞得人可持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竞得人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按照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道、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要求 (略) 理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属地质灾 (略) 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 (略) 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项目动工、竣工时间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开竣工,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按照闲置土地有关的规 (略) 置。 2.该宗地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议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略) 范围内,根据《 (略) 关于“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B14安置地块)土地出让相关条件的函》(陵建函〔2024〕106号),该宗地拟建项目属房地产业商住用地,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不低于*元/亩,项目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元人民币,不设年度产值和税收指标。竞得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约定动工之日起半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25%,一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50%,两年内完成项目投资额100%。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不得以股权变更等形式变相转移土地使用权。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3.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低于50%,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竞得人应当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完工综合备案后,回迁安置房配套建设的物业用房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及其建筑基底使用的土地一并无偿移交陵水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5.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更新项目(一期)回迁安置房建筑方案设计》进行设计。项目建设需 (略) 控规及《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具体依照经审批主管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该宗地配套的公共设施不得对外销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 (略) 住户进行租赁不可对外销售,地上停车位可对商铺进行租赁,地下停车位(非人防车位)的产权权属归回迁安置户共有,租金用于回迁安置户的物业管理。 6.回迁安置房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装修标准为平均单价不低于900元/平方米,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未按照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建设的, (略) 监督整改到位。园林及外围工程(建筑基底以外部分)平均单价不低于650元/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回购限定价格:住宅价格:建筑面积6310元/㎡。 (略) 点价格:首层商业:*元/㎡,二层及以上商业:6400元/㎡。回迁安置房、回迁商业,均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按以上限定价格购买。土地竞得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7.回迁安置房、 (略) 点,均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按以上限定价格回购。土地竞得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相关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根据《陵水黎 (略) 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六条“创新土地供应政策, (略) 场主体活力, (略) 更新单元(项目)实际情况,可将更新单元(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规划控制要素、产业条件以及公共设施、回迁商品房设计等纳入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经营性可出让用地及回迁商品房用地采取公开挂牌办理供地手续,竞买须提交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规定 (略) 《关于“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N-G-08-1地块(B14安置地块)土地出让相关条件的函》(陵建函〔2024〕106号),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须持有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 (略) 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6日12时00分 。

五、挂牌报 (略) 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10时15分

(二) (略) 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 (略) 上限时竞价的,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阶段竞价/现场摇号: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土地价格上限,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价格达到 *.*元 时,转为 摇号 。

摇号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

摇号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阶段竞价和现场摇号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报名企业资格 (略) 进行初审(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 (略) 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本宗地地价最高报价设定为*.*元,现场竞价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报价*.*元,现场转入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底价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前严格保密。 (三)《陵 (略) 更新项目(一期)回迁安置房建筑设计方案N-G-08-1地块》向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咨询获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庞敏,0898-*。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 (略) 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 (略) 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 (略) 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 (略) 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 (略) 络延 (略) 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林女士 卢先生 。

联系电话: 0898-* 。

(略) 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2号海南国机大厦 (略) ( (略) (略) 红绿灯 (略) 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 (略) 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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