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个旧市永胜街使用权二次招租公告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个旧市永胜街使用权二次招租公告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 (略) 永胜街)
使用权二次招租公告
红政采交告招字﹝2024﹞31号
经红河州机关 (略) 批准,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向社会二次公开招租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价幅度 (万元/次) | 租期 (年)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年租金增长率 (%) | 备注 |
1 |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 |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 | 525.7 | 8.0041 | 0.1 | 5 | 0 | 2 | 已设定优先承租权 |
二、经营范围
注: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和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承租人不得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的违禁品,承租人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业。在租赁期产生的维修维护、物管费、水电费、 (略) 理费等费用承租方负责。
三、租期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租期5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若愿意继续承租,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相同价格)优先考虑原承租方续租,若原承租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
3.合同期限内,如遇人防工程建设或改造等政府需求,本合同自动终结,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房租。
四、租金支付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提前1个月支付下年度租金,年租金增长率为 2%。以上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如有误差,以实际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五、租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行 (略) 支行
账 号:**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 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30。
2、本次招租 (略) 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租(拍)申请书、国有产权交易竞买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八、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招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招租文件及其它相关报名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点击CA 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九、联系方式
1、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钱女士、朱先生,电话:0873—*。
2、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先生,电话:0873-* 。
十、网络竞价时间
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可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 时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 (略) 络竞价(网址:http://**#/homePage)。(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 (略) 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一、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15:00;
2、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出租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1、竞租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竞租均按招租标的总面积年租金来竞价。
3、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000元(人民币)/每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
4、年租金总价:年租金总价=成交价(元/年)。
十三、其它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上发布。
附:1、国有产权招租须知
2、竞租(拍)申请书
3、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 10月10日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 (略) 永胜街)
使用权二次招租公告
红政采交告招字﹝2024﹞31号
经红河州机关 (略) 批准,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向社会二次公开招租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价幅度 (万元/次) | 租期 (年)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年租金增长率 (%) | 备注 |
1 |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用房 |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 | 525.7 | 8.0041 | 0.1 | 5 | 0 | 2 | 已设定优先承租权 |
二、经营范围
注: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和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承租人不得储存危险、易燃易爆的违禁品,承租人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业。在租赁期产生的维修维护、物管费、水电费、 (略) 理费等费用承租方负责。
三、租期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租期5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若愿意继续承租,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相同价格)优先考虑原承租方续租,若原承租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
3.合同期限内,如遇人防工程建设或改造等政府需求,本合同自动终结,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房租。
四、租金支付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提前1个月支付下年度租金,年租金增长率为 2%。以上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如有误差,以实际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五、租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行 (略) 支行
账 号:**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 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30。
2、本次招租 (略) 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租(拍)申请书、国有产权交易竞买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 (略) 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八、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招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 (略) 上获取招租文件及其它相关报名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点击CA 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九、联系方式
1、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钱女士、朱先生,电话:0873—*。
2、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先生,电话:0873-* 。
十、网络竞价时间
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可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 时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 (略) 络竞价(网址:http://**#/homePage)。(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 (略) 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一、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15:00;
2、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出租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1、竞租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竞租均按招租标的总面积年租金来竞价。
3、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永胜街102号1单元业务用房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000元(人民币)/每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
4、年租金总价:年租金总价=成交价(元/年)。
十三、其它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上发布。
附:1、国有产权招租须知
2、竞租(拍)申请书
3、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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