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凤城街道七里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安装项目
丰县凤城街道七里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安装项目
乡镇(街道) | 凤城街道 | 村(社区) | 七 (略)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08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预算总额 | #.15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 ||
项目描述 | 2024年9月9日,在七 (略) 会议室召开七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会议主要商议在凤城街道七 (略) 安居七期、十期、十二期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事宜,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和安装费维修费用明细详见清单,本次购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费用合计最高限价#.15元,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经商讨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此方案。 | ||
补充说明 |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
报名时间 | 2024-10-11 09:00至2024-10-16 17:00 | ||
报名地点 | 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0-16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0-22 15:00 | ||
交易地点 | 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2024年9月9日,在七 (略) 会议室召开七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会议主要商议在凤城街道七 (略) 安居七期、十期、十二期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事宜,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和安装费维修费用明细详见清单,本次购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费用合计最高限价#.15元,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经商讨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此方案。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000.00 | ||
最高限价 | #.15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扫描件1.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2.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3.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4.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5.jpg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扫描件1.jpg |
投标方承诺书 | 投标方承诺书扫描件1.jpg |
乡镇(街道) | 凤城街道 | 村(社区) | 七 (略)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08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预算总额 | #.15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 ||
项目描述 | 2024年9月9日,在七 (略) 会议室召开七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会议主要商议在凤城街道七 (略) 安居七期、十期、十二期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事宜,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和安装费维修费用明细详见清单,本次购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费用合计最高限价#.15元,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经商讨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此方案。 | ||
补充说明 |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
报名时间 | 2024-10-11 09:00至2024-10-16 17:00 | ||
报名地点 | 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0-16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0-22 15:00 | ||
交易地点 | 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2024年9月9日,在七 (略) 会议室召开七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会议主要商议在凤城街道七 (略) 安居七期、十期、十二期建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事宜,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和安装费维修费用明细详见清单,本次购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项目费用合计最高限价#.15元,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经商讨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此方案。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000.00 | ||
最高限价 | #.15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扫描件1.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2.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3.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4.jpg 招标公告扫描件5.jpg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扫描件1.jpg |
投标方承诺书 | 投标方承诺书扫描件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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