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闵行区浦锦街道单元17-0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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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闵行区浦锦街道单元17-06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闵协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浦锦街道MHPO-1304单元17-06地块

东 (略) 、 (略) ,西至用地红线,北至丰收河

七级

3.33

1.2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50年

(略).00

上海上报 (略)

一、物业持有。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教育用地。

二、装配式、绿色建筑及其他建设和管理要求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略)平方米的为绿建二星级、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下的为绿建基本级;3、 (略) 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60(%),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4、BIM: 总投资大于1亿或单体大于(略)平米需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5、可再生能源指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按照关于印发《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679号)要求执行。

三、主管部门意见

(略) 提出以下要求:1、受让人负责学校新校舍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消防技术等相关标准。

2、该校舍建成后用 (略) 民办协和双语尚音学校(以下称“协和尚音”)、上 (略) 协和海富幼儿园(以下称“协和海富”),由协和教育中心举办。

3、协和尚音是民办学校,办学内容: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协和海富是民办幼儿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2岁-6岁全日制)。

4、根据学校办学规划及新建校舍情况,协和尚音办学规模小学不超过40班,初中不超过24班,预计在校生总数不超过1792人;协和海富办学规模不超过15班,预计在园幼儿人数不超过360人。具体招 (略) 、区当年度招生政策及要求确定。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0月1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600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孙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11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闵协示字(2024)第3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略)

(略) 浦锦街道MHPO-1304单元17-06地块

东 (略) 、 (略) ,西至用地红线,北至丰收河

七级

3.33

1.2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50年

(略).00

上海上报 (略)

一、物业持有。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教育用地。

二、装配式、绿色建筑及其他建设和管理要求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略)平方米的为绿建二星级、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下的为绿建基本级;3、 (略) 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60(%),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4、BIM: 总投资大于1亿或单体大于(略)平米需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5、可再生能源指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按照关于印发《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679号)要求执行。

三、主管部门意见

(略) 提出以下要求:1、受让人负责学校新校舍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消防技术等相关标准。

2、该校舍建成后用 (略) 民办协和双语尚音学校(以下称“协和尚音”)、上 (略) 协和海富幼儿园(以下称“协和海富”),由协和教育中心举办。

3、协和尚音是民办学校,办学内容: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协和海富是民办幼儿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2岁-6岁全日制)。

4、根据学校办学规划及新建校舍情况,协和尚音办学规模小学不超过40班,初中不超过24班,预计在校生总数不超过1792人;协和海富办学规模不超过15班,预计在园幼儿人数不超过360人。具体招 (略) 、区当年度招生政策及要求确定。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10月1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600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21-(略)

联 系 人:孙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 (略) 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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