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中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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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中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中自然资告字[2024]5号)
琼中自然资告字[2024]5号 2024年10月11日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QZ-(略) 宗地总面积: (略).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 (略)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略).89
投资强度: (略)元/公顷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790
起始价: (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2、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1)存在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的。(2)存在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3、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 50%),由 (略) 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网上挂牌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网上挂牌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上挂牌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QZ-(略) 号地块:2024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宗地按现状出让,拟建农产品加工项目。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项目达产时,本宗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略)万元人民币(不低于(略)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略)万元(不低于(略)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430.(略)元(不低于(略)元/亩)。地块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我县 (略) 的总体要求 (略) 规划。竞得人需承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需承诺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全部自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含分割转让、分割出租);经转让、出租后,准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上述地块开发约定条件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2.竞买人需将竞买保证金缴交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3.竞得人需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5日内与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15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4.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有关费用和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5.地块开发利用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琼中县海榆中线 (略) 南 (略) 东北方向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略)
开户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 (略)
,海南
出让公告
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中自然资告字[2024]5号)
琼中自然资告字[2024]5号 2024年10月11日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南省琼中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QZ-(略) 宗地总面积: (略).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 (略)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略).89
投资强度: (略)元/公顷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790
起始价: (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2、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1)存在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的。(2)存在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3、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 50%),由 (略) 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网上挂牌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网上挂牌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上挂牌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QZ-(略) 号地块:2024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宗地按现状出让,拟建农产品加工项目。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项目达产时,本宗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略)万元人民币(不低于(略)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略)万元(不低于(略)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430.(略)元(不低于(略)元/亩)。地块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我县 (略) 的总体要求 (略) 规划。竞得人需承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需承诺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全部自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含分割转让、分割出租);经转让、出租后,准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上述地块开发约定条件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2.竞买人需将竞买保证金缴交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3.竞得人需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5日内与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15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4.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有关费用和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5.地块开发利用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琼中县海榆中线 (略) 南 (略) 东北方向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略)
开户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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