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第三批上市及未上市零星报废资产进场交易处置
抚顺石化公司第三批上市及未上市零星报废资产进场交易处置
项目编号 | GR2024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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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3173抚顺石化公司第三批上市及未上市零星报废资产进场交易处置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
挂牌价格 | 257.#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1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0-12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 (略) 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全部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纳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要求详见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必须按出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将标的物提货、外运,并清理现场。买受人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及场地平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如遇特殊原因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出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出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买受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在《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根据标的归属,与中国石 (略) (略) 及中国石油 (略) 分别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分别转入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意向受让方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出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 (略) 退至买受人账户。 |
项目编号 | GR2024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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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3173抚顺石化公司第三批上市及未上市零星报废资产进场交易处置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
挂牌价格 | 257.#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1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0-12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 (略) 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全部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纳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要求详见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必须按出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将标的物提货、外运,并清理现场。买受人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及场地平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如遇特殊原因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出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出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买受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在《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根据标的归属,与中国石 (略) (略) 及中国石油 (略) 分别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分别转入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意向受让方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出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 (略) 退至买受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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